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導讀:
馬某與謝某是夫妻馬某于2010年3月22日向熊某借款1萬元并于當日出具借條。馬某所借款項1萬元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雖然馬某與謝某協議離婚對協議書上債務的分擔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對抗債權人。馬某與謝某已簽訂離婚協議書在協議書上已經明確了各自應承擔的債務該份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予以保護。借熊某的1萬元并不屬于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應由謝某償還之債。故此謝某對該債務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應由馬某個人承擔清償責任。那么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馬某與謝某是夫妻馬某于2010年3月22日向熊某借款1萬元并于當日出具借條。馬某所借款項1萬元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雖然馬某與謝某協議離婚對協議書上債務的分擔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對抗債權人。馬某與謝某已簽訂離婚協議書在協議書上已經明確了各自應承擔的債務該份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予以保護。借熊某的1萬元并不屬于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應由謝某償還之債。故此謝某對該債務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應由馬某個人承擔清償責任。關于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馬某與謝某是夫妻馬某于2010年3月22日向熊某借款1萬元并于當日出具借條。2010年8月23日馬某與謝某在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對債務作了約定謝某應償還的債務未包括馬某借熊某的1萬元。后因馬某下落不明多次向謝某催要未果熊某被逼無奈一紙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馬某和謝某共同償還借款1萬元。
第一種觀點馬某與謝某應共同償還借款1萬元。馬某所借款項1萬元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雖然馬某與謝某協議離婚對協議書上債務的分擔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對抗債權人。
第二種觀點應由馬某一人償還借款1萬元。馬某與謝某已經協議離婚在協議書上已經明確了各自應承擔的債務。謝某應承擔的債務并不包括借熊某的1萬元。
管析
專業人士同意第二種觀點。馬某所借款項1萬元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但謝某毫不知情借條上也只有馬某一人的簽名。馬某與謝某已簽訂離婚協議書在協議書上已經明確了各自應承擔的債務該份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予以保護。借熊某的1萬元并不屬于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應由謝某償還之債。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故此謝某對該債務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應由馬某個人承擔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