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

導讀:
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不能。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夫妻債務如何分割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那么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不能。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夫妻債務如何分割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關于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中債務約定能否約束他人
不能。我國民法典對夫妻財產制度采取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種形式。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定財產制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按照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負的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5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債權人仍可以以夫妻雙方為共同被告來主張自己的債權。
夫妻債務如何分割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