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照顧丈夫告上堂

導讀:
案例說法原告與被告于1997年經人介紹相識1998年登記結婚。2020年5月原告駕車外出發生車禍致重傷受傷后進入津市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費醫療費6萬余元。經鑒定原告已構成八級傷殘。原告住院期間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家庭積蓄已全部用于治療。原告認為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被告有固定工作具備扶養能力故遂訴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律師普法原告和被告系合法夫妻原告因車禍受傷沒有經濟收入需要被告扶養。原告未對被告履行扶養義務被告有要求原告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故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那么妻子不照顧丈夫告上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說法原告與被告于1997年經人介紹相識1998年登記結婚。2020年5月原告駕車外出發生車禍致重傷受傷后進入津市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費醫療費6萬余元。經鑒定原告已構成八級傷殘。原告住院期間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家庭積蓄已全部用于治療。原告認為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被告有固定工作具備扶養能力故遂訴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律師普法原告和被告系合法夫妻原告因車禍受傷沒有經濟收入需要被告扶養。原告未對被告履行扶養義務被告有要求原告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故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關于妻子不照顧丈夫告上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說法
原告與被告于1997年經人介紹相識1998年登記結婚。2020年5月原告駕車外出發生車禍致重傷受傷后進入津市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費醫療費6萬余元。經鑒定原告已構成八級傷殘。原告住院期間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家庭積蓄已全部用于治療。原告認為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被告有固定工作具備扶養能力故遂訴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
律師普法
原告和被告系合法夫妻原告因車禍受傷沒有經濟收入需要被告扶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相互扶養義務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被告現在某機關單位工作每月領取工資2000余元具備扶養原告的能力。原告未對被告履行扶養義務被告有要求原告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故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后續治療費及扶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