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發現第三者鬧離婚 丈夫賠了房子孩子

導讀:
妻子得知丈夫與另一女子共處一室后,起訴要求離婚。日前,孫靜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她說她發現丈夫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后,夫妻關系逐漸冷漠。孫靜說,在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她和王海在派出所內達成了離婚協議,雙方還簽了字。孫靜認為,王海的行為傷害了她,所以起訴要求離婚,除了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外,還要求將房子歸她所有。庭審中雖然經多次調解,但是孫靜離婚態度堅決,法院準予二人離婚。而雙方在訴前對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已經有約定,且不違背相關法律,比照適當照顧無過錯一方,兼顧婦女、兒童的權益等,法院判決房子歸孫靜所有,剩余貸款歸她償還。那么妻子發現第三者鬧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妻子得知丈夫與另一女子共處一室后,起訴要求離婚。日前,孫靜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她說她發現丈夫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后,夫妻關系逐漸冷漠。孫靜說,在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她和王海在派出所內達成了離婚協議,雙方還簽了字。孫靜認為,王海的行為傷害了她,所以起訴要求離婚,除了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外,還要求將房子歸她所有。庭審中雖然經多次調解,但是孫靜離婚態度堅決,法院準予二人離婚。而雙方在訴前對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已經有約定,且不違背相關法律,比照適當照顧無過錯一方,兼顧婦女、兒童的權益等,法院判決房子歸孫靜所有,剩余貸款歸她償還。關于妻子發現第三者鬧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妻子得知丈夫與另一女子共處一室后,起訴要求離婚。一審法院日前認為丈夫為過錯方,孩子和房子都判給了妻子。
孫靜和丈夫王海從1998年確定了戀愛關系,兩年后結婚,轉年生了孩子,2003年還買了一套房子。
日前,孫靜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她說她發現丈夫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后,夫妻關系逐漸冷漠。去年的一天凌晨,她發現王海和另外一個女人陳某開房后報警,在公安民警敲門達兩個小時后,王海才和陳某走出房門。孫靜說,在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她和王海在派出所內達成了離婚協議,雙方還簽了字。孫靜認為,王海的行為傷害了她,所以起訴要求離婚,除了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外,還要求將房子歸她所有。
但是王海卻表示不同意離婚,還承諾今后在與異性朋友交往中會多加注意,承擔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
日前,河西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王海近年來在處理與朋友、同事間的關系,尤其是在與異性朋友交往中不能正確把握尺度,他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間的感情,對此王海應當負有過錯責任。庭審中雖然經多次調解,但是孫靜離婚態度堅決,法院準予二人離婚。考慮到孩子年齡還小,判決隨孫靜一起生活。而雙方在訴前對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已經有約定,且不違背相關法律,比照適當照顧無過錯一方,兼顧婦女、兒童的權益等,法院判決房子歸孫靜所有,剩余貸款歸她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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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也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