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公積金貸款但妻子不知道,在離婚時妻子需要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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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時丈夫應否對人工受精非親生男孩承擔撫養費義務案情原告梁某某,男,38歲。之后,2001年2月,被告生育一男孩。遂判決生育男孩由被告自行撫養;收養女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100元至18歲。通常,在離婚訴訟中,丈夫提出妻子所生子女系與他人同居所生的,應對該事實主張負舉證責任,如不能提出有效證據,應視為夫婦共同所生。被告稱所生男孩系經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雙方對該事實的舉證能力,顯然,被告對該事實聯系最密切,對該事實的發生情況最清楚,對此事實主張的舉證能力強于原告,由被告對該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公平合理。那么離婚時丈夫應否對人工受精非親生男孩承擔撫養費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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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本想就此了斷夫妻關系,誰知妻子竟提出一個要求:要在離婚協議上注明,離婚后所有的債務由我獨自承擔。但是,如果雙方簽訂了協議,且協議處于有效期,那么章先生也理應履行義務。也就是說,當債權人找到李女士時,她應該如實還賬,但在這之后,她可以憑這份協議再找章先生,要求補償債款。這份協議對債權人不具有意義,只是夫妻之間的約定,在他們之間,協議是有效的。這份協議是從離婚后才開始執行的,那么目前章先生也可以與妻子進行協商,合理分割債務,畢竟這是雙方共同的債務,那么雙方都應該承擔責任。那么離婚協議中約定所有的債務由我承擔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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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丈夫欠債妻子離婚也要承擔債務嗎?如果一方能舉證,債務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時,則由其個人承擔。男方欠情離始后女方不一定要承擔他的情務,如 屬于夫共同饋務的,則是需要承擔的,如屬于男 方個人債務,則不需要承擔。即使是婚內債務 ,也可以認定為是夫妻之間的 個人債務 ,另一方不需要償還。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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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丈夫炮制共同債務惡意訴訟需要承擔哪些后果夫妻鬧離婚,丈夫為了“稀釋”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惡意串通,訂立一份55萬元的假借款協議,并且打起官司。3月12日,南寧市中級法院對該起假訴訟的原被告雙方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魯某向南寧市中級法院起訴,以該借款發生在黃某與李某夫妻存續期間,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為由,要求黃某與李某共同償還。法院依法駁回了魯某的訴訟請求。哥哥與妻子鬧離婚期間,弟弟將哥哥告上法院,要求分割雙方共有的一棟樓房。在該事件中,假訴訟當事人并沒有被處罰。目前,刑法還未對虛假訴訟情節嚴重的確定具體罪名。那么夫妻離婚,丈夫炮制共同債務惡意訴訟需要承擔哪些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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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你現在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將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裁定駁回你的起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律師陳某未將戶口遷出已構成違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陳某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時遷出戶口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近期各地的法院已公布了幾起此類案件購房者勝訴的案例。那么妻子生育不滿一年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受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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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協商,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王*明所有,王*新歸王*明撫養,曹*英每月給付500元撫養費,并負責償還夫妻共同債務5000元。王*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承擔的撫養費,曹*英不予返還,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已全部判歸王*明所有;曹*英與王*明離婚后至王*新由曹*英領回這段時間內的撫養費,應由曹*英返還給王*明。本案曹*英與王*明雙方當事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由于曹*英隱瞞小孩是與他人通奸所生這一重要事實,致使王*明將小孩當成自己的親生子女撫養。那么丈夫應否承擔妻子私生子的撫養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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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對于婚內債務離婚后是否承擔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同樣的對于夫妻共同債務也要進行分割。如果婚內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么離婚時妻子就要承擔一部分債務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內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并且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離婚時妻子是不需要對該債務承擔責任的。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當然夫或妻就共同債務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那么妻子對于婚內債務離婚后是否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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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債務妻子不知情情況下要承擔嗎所以首先要先弄清欠錢的用途: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確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的還錢要求;3、如果借錢用于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如果是第一種,因為是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有無公正都沒區別,都要用于償還債務。夫妻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個人債務妻子不知情情況下要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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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需要承擔嗎離婚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不承擔。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離婚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需要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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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同時還規定,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獲得的債權,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連帶責任制度是與債務人有連帶關系的人承擔債務責任的制度。那么離婚前債務離婚后妻子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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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長相俊朗的林某是深圳監獄的服刑人員。妻子阿梅與林某是自由戀愛結婚的起初夫妻感情很好。2002年4月林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就在林某期盼著早日與妻兒團聚的時候今年6月林某突然收到了妻子的離婚起訴書。妻子阿梅提出離婚后要獨自撫養孩子。妻子提出離婚林某情緒十分低落。管教警察很快把林某的事情反映到了深圳監獄法律援助工作站。訴訟雙方對離婚沒有太大的疑義雙方分歧的焦點在孩子的撫養權上。經過法官律師長達3個小時的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了協議林某同意與阿梅離婚孩子由林某撫養撫養費由林某承擔孩子長大后隨父隨母由其選擇。那么丈夫服刑妻子怎么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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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無故失蹤妻子無奈離婚 一男子離開家鄉去外鎮辦廠,但一年之后突然瞞著妻子變賣了廠里的設備與產品玩起了人間蒸發。在失蹤19個月之后,傷心妻子無奈之下只得與他離婚。原告朱某認為被告的行為給其母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擾亂了母子倆的正常生活。且被告的所作所為違背了夫妻之間應盡的義務,夫妻感情現已破裂,故要求與被告離婚,依法分割財產。被告在近兩年的時間內不與家中聯系,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原告據此提出離婚,法院應予支持。日前,法院依法判決準許原告朱某與被告姚某離婚。兒子由原告負責撫養教育至十八周歲止,由被告每月承擔撫養費300元。那么丈夫無故失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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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3條的規定,男方在孕期離婚中應承擔妻子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根據該法律規定,男方作為父親,在孕期離婚中應該承擔一定的費用,孕期離婚是一種特殊情況,男方作為父親應該承擔一定的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方應承擔妻子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以確保妻子和未出生子女的基本權益,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孕期離婚中男方應承擔的費用,并孕期離婚男方應該承擔費用的相關法律依據,二、男方應承擔的費用孕期生活費用:男方應承擔妻子在孕期所需的合理生活費用,包括食物、住宿、醫療等方面的費用。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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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告段某某,女,35歲。被告承認原告無生育能力,但稱所生育男孩是經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故要求子女每人撫養一個。遂判決生育男孩由被告自行撫養;收養女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100元至18歲。通常,在離婚訴訟中,丈夫提出妻子所生子女系與他人同居所生的,應對該事實主張負舉證責任,如不能提出有效證據,應視為夫婦共同所生。被告稱所生男孩系經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雙方對該事實的舉證能力,顯然,被告對該事實聯系最密切,對該事實的發生情況最清楚,對此事實主張的舉證能力強于原告,由被告對該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公平合理。那么離婚時丈夫需要對人工受精非親生子女承擔撫養費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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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如果丈夫欠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離婚時應當共同償還。丈夫生前欠債該妻子承擔嗎丈夫生前欠債,分為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應該承擔還債責任,涉及到個人債務的,如果妻子不繼承丈夫的遺產,那么妻子對丈夫生前個人債務沒有承擔義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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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