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有哪些

導讀:
反駁是被告對原告起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的辯駁。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一是性質不同反訴是被告針對原告的本訴提起的是一種獨立的訴具有訴的性質。而反駁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獨立的訴訟請求。同時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2條第一款“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與價款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的規定應由被告預交反訴案件受理費。使被告弄懂反訴與反駁的不同。并應要求原告就該反訴進行當庭答辯由于實踐中這種情況往往是反訴請求與反駁意見同時并存。那么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駁是被告對原告起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的辯駁。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一是性質不同反訴是被告針對原告的本訴提起的是一種獨立的訴具有訴的性質。而反駁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獨立的訴訟請求。同時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2條第一款“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與價款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的規定應由被告預交反訴案件受理費。使被告弄懂反訴與反駁的不同。并應要求原告就該反訴進行當庭答辯由于實踐中這種情況往往是反訴請求與反駁意見同時并存。關于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駁是被告對原告起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的辯駁。包括提供相反的證據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新的法律根據反駁原告起訴援引法律的錯誤以此論證原告的訴訟請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反駁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也是被告在訴訟中經常采用的防御手段。反駁的目的雖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訴訟目的無法實現但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反駁是被告的單純防御行為而反訴則是被告通過發動進攻來進行防御。區分反訴還是反駁關鍵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獨立的訴訟請求。
反訴與反駁的詳細區別
一是性質不同反訴是被告針對原告的本訴提起的是一種獨立的訴具有訴的性質。而反駁則只是被告反駁原告的一種訴訟手段不是一個獨立的訴不具有訴的性質
二是前提不同反訴是以承認本訴的存在為前提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駁則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為前提
三是目的不同被告反訴的目的除抵消吞并排斥原告提出訴訟請求使本訴的原告敗訴外還對本訴的原告提出了獨立的反請求主張獨立的權利。而反駁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獨立的訴訟請求。
在審判實踐中有的被告答辯時沒有明確提出反訴而是在反訴過程中提出了反訴有的內容實際具備了反駁的條件并提出了反訴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作為反訴受理審理。如果材料不夠充分可令其補充。同時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2條第一款“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與價款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的規定應由被告預交反訴案件受理費。使被告弄懂反訴與反駁的不同。并應要求原告就該反訴進行當庭答辯由于實踐中這種情況往往是反訴請求與反駁意見同時并存。因此審判人員就需要對二者進行區分以便更準確地掌握被告融合在答辯中的訴訟請求從而完善在程序上的各個環節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