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經濟補償與損害賠償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離婚訴訟中的經濟補償是指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而遭受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時該受害方可向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之訴。經濟補償適用前提較為嚴格一般為在離婚時對家事付出較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補償要求但僅限于夫妻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不受限制經濟補償只能適用于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經濟補償一般只限于物質性利益的補償。那么離婚訴訟中經濟補償與損害賠償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的經濟補償是指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而遭受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時該受害方可向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之訴。經濟補償適用前提較為嚴格一般為在離婚時對家事付出較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補償要求但僅限于夫妻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不受限制經濟補償只能適用于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經濟補償一般只限于物質性利益的補償。關于離婚訴訟中經濟補償與損害賠償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經濟補償與損害賠償的區別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離婚訴訟中的經濟補償是指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而遭受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時該受害方可向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之訴。
二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
離婚時經濟補償的法律依據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的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條件不同。經濟補償適用前提較為嚴格一般為在離婚時對家事付出較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補償要求但僅限于夫妻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如夫妻實行的共同財產制或無證據證明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則承擔家事較多一方同樣無法向另一方主張經濟補償。在實踐中以女性主張此類補償較多。損害賠償的請求主體只能是離婚訴訟中的無過錯方也只能由無過錯方向有過錯方提出賠償請求。如雙方均有過錯或雙方均無過錯則不得適用此項賠償請求。要求精神賠償的前提是離婚在婚內提出或離婚請求被法院駁回的情形下得不到賠償。請求方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請求方為被告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也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請求方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請求方為被告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也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四適用范圍不同。損害賠償不受限制經濟補償只能適用于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經濟補償一般只限于物質性利益的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