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領證 兒子2歲 一直是女方帶 現在訴訟離婚 想要3萬補償 在山西大同 男方月工資6000-7000 需要多少律師費和訴訟費 勝算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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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年寫訴訟財產保全須知要點1、提出時間。訴訟保全申請可以在立案時同時提出,也可以在立案后向案件主審法官提出。但是,申請人必須要有確切的證據,否則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并且受理后15日要起訴,否則財產保全就會解除。《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1、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那么2019年寫訴訟財產保全須知要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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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兩年沒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訴離婚可以但是定的感情不和導致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條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兩年沒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訴離婚(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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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審法院認為,萬丹城雖然持有上述與借款關系有關的證據,但綜合案件的基本事實,萬丹城并未舉證證明出借給勁風酒業公司的款項系其本人所有,但有證據證明該款項系借款合同的見證方鄢堅出借的,且鄢堅向勁風酒業公司出具的委托書表明其派他人到勁風酒業公司取酒用于抵償本人向外界人員代勁風酒業公司借款,戴自平&rsquo,戴元平&rsquo,2、原告持有債務人的借款合同及收款收據等證據,但如果債務人有證據表明原告所出借的款項并非原告所有,而實際出借人系他人,法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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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到法院離婚傳票怎么辦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法院離婚傳票后應該按照開庭時間準備應訴并在舉證時間內提交證據材料也可請求法院進行調解。“收到法院傳票”意味著對方起訴離婚的案件法院已經正式立案受理。此時被告方如果想挽回婚姻采取積極的行動主動和對方溝通。如果此時仍靜靜的等待無所作為那么等待的唯結果只能是法院的判決。方被告失蹤另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千零條有下列情形之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那么收到法院離婚傳票怎么辦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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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款計劃或要求其出具欠條等與債務人協商,重新達成還款計劃或出具欠條,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或欠條載明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通過該種方式表明明義務人知道權利人權利的存在,并且主觀上承認該權利,以簽訂相關字據的方式證明其同意履行義務,保留主張權利的證據通過保存聊天記錄,或出具催款函、律師函的方式,證明債權人在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向義務人提出過履行義務的請求,即滿足訴訟時效中斷規定第一項的規定,達到時效中斷的效果。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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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合同法》第129條"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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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老婆生病了可以離婚。2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自愿離婚自由。任何人都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結婚離婚。3夫妻方生病的情況下可以雙方協商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僅方欲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5另外對于夫妻方生病的在離婚時另方要給予其適當的經濟幫助。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條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老婆有重病可以離婚嗎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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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離婚事由有哪些民法典于202011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失效。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那么訴訟離婚事由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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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最新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2020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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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獲取北京法院入圍司法鑒定機構信息,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國率先實現專業機構信息&ldquo,解答: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如果碰到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問題,比如人身損害賠償中的傷殘等級鑒定、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房地產評估、買賣合同糾紛中的產品質量鑒定等,當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由專業機構進行鑒定評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三十二條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委托鑒定評估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第八條規定:專業機構的確定以當事人協商選擇與人民法院確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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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婆跑了怎么辦離婚老婆跑了是可以進行訴訟離婚的因為肯定人找不到了就不能進行協議離婚了根據國家規定方下落不明滿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可以離婚。婚姻法第條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那么老婆跑了怎么辦離婚(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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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交通事故訴訟管轄地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訴訟管轄,交通事故訴訟,交通事故,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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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那么2020起訴離婚訴訟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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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法律分析:法院受理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是按照財產的總額計算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不另行交納,離婚25萬財產多少訴訟費1、法律主觀: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 案件受理費 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2020年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是多少,法院訴訟起訴費快速計算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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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起訴離婚程序是什么訴訟與管轄離婚訴訟由方當事人提起。調解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由于其發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調解。調解有種結果第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第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訴訟程序。對于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那么2020起訴離婚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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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感謝委托人的錦旗和對我們的認可!一個繼承糾紛案件,從繼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親的行為能力鑒定,到推翻繼母一手設計的見證遺囑,真是步步都考驗著專業!見識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現各種問題,建議專業人員來處理。最終法院支持我方的訴訟請求,還多支持了房產份額!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妻子在車上安裝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還是個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審主張其隱私權以及個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審法院認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妻子上訴對此予以否認。本院認為: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隱私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權利。而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因個人信息之“信息”范圍涵蓋的多樣性,其不可避免的與隱私權中的私密信息發生交叉重合。但盡管如此,也不可將隱私權中私密信息保護與個人信息保護同等看待。 ??個人信息側重保護自然人的信息決定自由,只有經過自然人同意以及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時,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 ??而隱私權側重于保護信息的內容,即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攝、窺探、公開等方法獲取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或干擾他人的私生活安寧。 ??可見,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存在著細微的差別。在具體案件中,應該結合加害人的主觀目的、手段方法等綜合判定。 本案中,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妻子主張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蘭牌轎車(車牌號:京xx)排氣管后面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隨時知曉車輛位置。妻子與丈夫屬于夫妻關系,通常情況下,如果安裝定位器用于車輛安全保護,大可不必向相對方予以隱瞞。 由于妻子對其行為無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釋,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蹤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為人收集他人的行蹤信息不在于獲取相關數據,而是為了窺探該行蹤信息背后所隱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進入了隱私權的保護范圍。 從庭審中可以得知,妻子與丈夫的夫妻關系已出現裂痕,亦進行了婚姻訴訟。聯系到本案,在無其他合理解釋時,認定妻子通過安裝定位器獲取他人隱私的主觀目的這一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體是丈夫的隱私,而非個人信息,即以“跟蹤”的方法對丈夫私生活安寧和私密活動進行“窺探”,一審法院對此認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