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債

導讀:
怎么通過訴訟方式討債法律分析:當事人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債的,應當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等,二、欠錢不還應當怎樣起訴他欠錢不還的,當事人要起訴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怎么通過訴訟方式討債
法律分析:當事人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債的,應當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等。
一、經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怎么樣的
經濟糾紛的訴訟流程如下:
1、起訴和受理。這是經濟訴訟的首要程序,需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
2、審理準備。審理前的準備需要多方來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將起訴狀的副本發送給被告人,而被告應該在收到起訴狀之后的內提出自己的答辯書;
3、開庭。在確定的時間應公開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在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其它訴訟相關人員;
4、判決和裁定。
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二、欠錢不還應當怎樣起訴他
欠錢不還的,當事人要起訴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三、二次起訴離婚程序!
第二次訴訟離婚程序和第一次其實是一樣的,一般都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和判決。
第一、起訴階段。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
起訴時,原告一方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副本、相關證據材料。
第二、審理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案件中,男女雙方都應到庭參加訴訟。審理具體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
第三、就是判決階段。庭審結束后,仍可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判決。至此,離婚案件一審程序結束。
此外,離婚案件,法院應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程序。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討債秘訣具體有哪些
一、要有耐心
當在對方在規定的時間里面沒有歸還自己的錢的話,那么就應該對告訴對方是時候要歸還了,那么如果是對方還是沒有要歸還的意思,就說明自己要走上討債的生活了。在討債的這條路上,**討債公司建議大家應該學會有耐心,如果是自己對這個方面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就應該先要學會耐心。整天給對方打電話,整天讓對方還錢。那么可能是有一天對方實在是受不了了,就將錢給還了。
二、多次還錢的方式
如果是看到對方是非常不好對付的,那么就可以先去找對方進行談判,可以讓對方在一次只要還不多的數目就可以了。不用一次性的還完,當然很多人對這個方面不是很在意,其實如果是每一星期都讓對方先還一點的話,那么可能是在一年之后就還錢完成了,這樣的話也可以減少對方的壓力,不用那么著急,而且自己還可以輕松的收錢。
討債的進行應注意哪些問題?
討債中應注意的問題有,討債的對象應當是債務人本人及擔保人,不是無關的人;討債的方式應當是合法合理的,而不能使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的方式討債。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
發卡銀行應當及時就即將到期的透支金額、還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實信息、變更聯系方式未通知發卡銀行等情況除外。
第六十八條
發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何依法討債?
企業應該通過下列方式依法討債:
與對方協商,請求對方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清償債務;請第三方調解;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討債需要什么條件,有了憑據如何討債
一、討債需要什么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檔案;對于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也可通過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院來調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
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二年。
二、有了憑據如何討債?
在很多實例中,債務人以種種借口拖著不還,不是說沒錢就是避而不見。但債權人如果長期不去追討債務,其債權就會因過了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在此可以提供給大家兩種相對比較便捷有效的方法。第一種: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么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第二種:在提起訴訟前要求訴前保全。所謂訴前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后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于,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要賬時整天跟著債主合法嗎
法律分析:要債一直跟著債主不違法,但做出過格的行為,如非法拘禁等則違法。即使是24小時跟著對方,并不采用強制措施限制其自由的,不屬于非法拘禁行為,也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