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至22年間,朋友多次向我借錢,我分批多次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把錢借給了他,去年因為手機燒壞了,微信的聊天記錄都沒有了,只能通過微信明細查到了轉賬記錄。今年8月份我多次向他討要欠款,他就以銀行卡凍結為由拖延還款,現在直接就不回信息了。請問下我能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討回欠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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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這涉及微信證據的真實性及關聯性,因微信證據為生活化的片段式記錄,如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也不能反映當事人完整的真實意思表示。例如應有聊天記錄等作為證據鏈,綜合證明借款性質。例如在微信借錢時,應備注“借款”、“借錢”等字樣。那么欠錢不還有微信轉賬記錄報警好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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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款合同追訴期2021最新規(guī)定是什么欠款合同的追訴期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約定了還款日期的,此時的追訴期為還款日期起的3年;二是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則追訴期為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的3年,但最長不得超過20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欠款合同追訴期2022最新規(guī)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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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求欠款方微信綁定手機號,而不僅僅只是通過微信昵稱溝通交流,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微信借條”主體認定難的問題。通過郵寄方式拿到原件,可避免因為不能充分證明“微信借條”的真實性而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損。那么微信轉賬如何認定借貸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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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如果您懷疑丈夫出軌,可以通過查詢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等方式尋找證據,如果您決定查詢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建議您在查詢前咨詢律師,了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以避免侵犯他人隱私權或其他法律風險,在現代社會中,丈夫出軌已經不再是新鮮事,如何查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成為了許多女性關注的問題,首先,如果您懷疑丈夫出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轉賬記錄:1. 查詢銀行卡交易記錄:可以持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柜臺查詢丈夫的銀行卡交易記錄,或者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查詢。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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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錢不還,可是沒有欠條應該怎么辦欠錢不還但是當事人沒有欠條的,可以收集其他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因為欠款糾紛提起訴訟,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沒有借條欠錢不還怎么辦1借錢沒有借條,對方不還錢的,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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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正規(guī)的欠款起訴狀范本 原告:______(姓名),______(性別),_____(姓名),____年____月____日,漢族,文化程度_____工作單位_____,職位_______,住址:_____被告:______(姓名),______(性別),_____(姓名),____年____月____日,漢族,文化程度_____工作單位_____,職位_______,住址:_____訴訟請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x萬元及利息(注:利息計算至債務全部清償日止。現暫從_____年____月計算至起訴之日即___年____月、按月一分五計息、共___元整);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那么2022年正規(guī)的欠款起訴狀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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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那么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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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微信轉賬借錢給他人如何保留證據首先,網絡聊天記錄。同時,微信、支付寶的轉賬記錄都可以在網上查詢,并打印出來,這些都是證明確實把錢轉賬給對方的證據。微信、支付寶借錢的注意問題微信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新形式的證據還是存在較大風險,所以不建議僅憑微信聯系,就草率把錢借出去。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超過兩年起訴,一旦抗辯訴訟時效已過,出借人又無證據證明催要過,有可能敗訴。那么微信轉賬借錢給他人如何保留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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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2民事欠款起訴書范文原告:_______,男,__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縣_______鎮(zhèn)_______村_______組村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現暫從_______年_______月計算至起訴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_月、按月_______計息、共_______元整);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原告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償還借款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構成違約,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那么2022民事欠款起訴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yè)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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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借款發(fā)生在胡某某與被告宋某某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雖然該借款系胡某某以個人名義所借,但在王某某與宋某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宋某某對于欠某某,雖不知道數額,但表示想辦法還錢,故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胡某某去世后,宋某某應對該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胡某某、李某某、胡某某1、胡某某2不應再承擔清償責任,結合兩張條據上載明的時間、數額、字面意思,以及胡某某生前銀行賬戶流水等內容,2016年3月11日王某某給胡某某轉賬10萬元,2016年4月16日至5月16日,胡某某向王某某轉賬32100元等綜合因素,應認定為胡某某陸續(xù)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于2016年4月16日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31萬元的借據,后經結算于2016年5月16日向張某某出具了28萬元的欠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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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至此,委托人的出借義務已完成。根據《______借款協議》,您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償還借款及利息,但委托人至今未收到還款,且經多次電話催討無果。鑒于以上事實,委托人特委托本所律師催款函告如下:1、望接函之日起2日內償還《______借款協議》中欠款及利息,以及借款屆滿之日起至還款之日期間的利息,共計:______元;2、若未按期足額還款,委托人保留通過司法途徑追討還款的權利,并將依照《______借款協議》要求支付追討欠款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那么個人借款無法討回時如何寫追討欠款催款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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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很多人因為更換手機、手機丟失、刪除微信聊天記錄等原因,無法將載轉賬記錄的手機提交至法院,那么這么重要的證據,我們應該如何有效的提供給法官并讓法官采納呢,電子證據作為新型的證據形式,相對傳統的證據來說可篡改性比較大,因此,如果想將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在無其他證據佐證情況下,要注意以下幾點:1、聊天記錄作為訴訟證據,舉證時應該打印截圖的形式提交,開庭時,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記錄證據時,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記錄的設備登錄微信,提供給法官查看,案件相關聊天記錄可截圖打印做備用,微信的聊天記錄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會讓人斷章取義,也容易讓對方當事人否認聊天記錄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與本案存在關聯,從而導致該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載體,訴訟過程中,將微信轉賬截圖作為證據交給法院,法官會認可嗎,答案是大概率不會,微信轉賬截圖可以作為證據嗎。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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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暫從20xx年x月計算至起訴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計息、共xxxx元整);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資金周轉,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那么2022民事欠款起訴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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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自認或由適合的證人證言作證確認。同時,微信、支付寶的轉賬記錄都可以在網上查詢,并打印出來,這些都是證明確實把錢轉賬給對方的證據。如果你沒有了借款當時的聊天記錄和轉賬截圖,那么,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和對方交流還款事宜的相關聊天記錄也可作為證據。但此證據效力較弱,如果能有語音記錄或電話錄音會比較好。借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違反了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guī)定。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那么微信轉賬借錢給別人要怎么保存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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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fā)微信,忽然發(fā)現信息發(fā)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yè)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zhí)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yè),養(yǎng)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chuàng)。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zhí)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zhí)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zhí)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zhí)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zhí)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zhí)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guī)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天用案例】鄉(xiāng)鎮(zhèn)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xiāng)鎮(zhèn)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xiāng)鎮(zhèn)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fā)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xiāng)鎮(zhèn)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發(fā)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fā)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fā)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fā)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xù)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xiāng)鎮(zhèn)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xiāng)鎮(zhèn)政府,以后的企業(yè)發(fā)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zhí)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zhí)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fā)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fā)現了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zhí)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xù)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zhí)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zhí)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fā)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zhí)行款項。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yè),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yè)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yè),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qū)經營所許可的業(yè)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fā),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yè),行業(yè)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yè)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chuàng)業(yè)選擇行業(yè)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fā)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等。培訓班未開業(yè)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fā)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fā)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yè)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tài),獨自撫養(yǎng)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yǎng)費,導致自己養(yǎng)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tài)。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fā)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zhàn)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yè)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xù)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yè)與口碑的魅力!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fā)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xù)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xù)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xù)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fā),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fā)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tài)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