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

導讀: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那么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關于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都是借貸關系成立的證據之一,但要追回欠款,還需要其他的證據證明借貸關系。
2、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十五條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借錢逾期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首先,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即有權請求違約金賠償。
雙方建立借款關系時,約定支付違約金,那么,一方借錢逾期不還,另一方即可以主張賠償違約金。
并且,賠償違約金的計算具體如下:
1、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2、按約定計算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
另外,一般違約金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如果過高或者過低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所以,發現之前定的違約金過低,那么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請求增加。
如果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債權人可以同時主張兩種賠償,不過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
不過,因為對方借錢逾期不還,因此,債權人可以請求逾期利息。
同樣地,逾期利息的計算,也是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