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可以上訴嗎

導讀:
離婚案件的爭議分兩類。第一類的身份關系糾紛,如果法院判處允許離婚的原則上是一審終審,不可上訴的。如果法院判處不予以離婚的,則可在判決后6個月后才可再次提起離婚申請。第二類的財產糾紛,可以上訴。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那么離婚糾紛可以上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的爭議分兩類。第一類的身份關系糾紛,如果法院判處允許離婚的原則上是一審終審,不可上訴的。如果法院判處不予以離婚的,則可在判決后6個月后才可再次提起離婚申請。第二類的財產糾紛,可以上訴。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關于離婚糾紛可以上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糾紛可以上訴嗎
可以。
離婚案件的爭議分兩類。第一類是身份關系糾紛(是否還是夫妻關系)第二類是財產糾紛。
第一類的身份關系糾紛,如果法院判處允許離婚的原則上是一審終審,不可上訴的。因為婚姻關系到社會的穩定,不可一次再次地去變動。
如果法院判處不予以離婚的,則可在判決后6個月后才可再次提起離婚申請。
第二類的財產糾紛,可以上訴。因為這并不涉及公共利益,而是涉及個人利益。
二、離婚上訴期間所得的收入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所得的財產及收益。這里涉及到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法律上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關系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證時始,終于辦理離婚證明或法院起訴,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止,或夫妻雙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關系自發生該法律事實時,婚姻關系終止,在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后,一方不服,上訴的,這段時間,仍屬于婚姻存續期間。因此,如果男女一方在上訴期間購買彩票,并贏得大獎,該獎項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對其進行分割。
三、離婚可以缺席判決嗎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