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

導讀:
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或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判決書等。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那么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或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判決書等。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關于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有哪些
房產繼承權公證的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通行證等。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委托人在國外或在港澳臺地區的,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構或我國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2、被繼承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
3、被繼承人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銀行儲蓄單、記名股票等。
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一般應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或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判決書等。
房產繼承的條件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