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

導讀:
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有效,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那么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有效,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關于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效
繼承人口頭方式放棄繼承權有效,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它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以前,繼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