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是否不贍養老人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那么放棄繼承權是否不贍養老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關于放棄繼承權是否不贍養老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放棄繼承權能否不贍養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9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不能因繼承權的放棄而免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二、贍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