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債務能執行共同房產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于夫妻財產關系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于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那么夫妻個人債務能執行共同房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于夫妻財產關系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于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關于夫妻個人債務能執行共同房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個人債務能執行共同房產嗎
不能就算是執行共同房產的也是執行的是共同房產中屬于欠債一方的個人部分。但財產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四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征是什么
1、時間特征。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行為特征。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債務和經營性債務兩大類。生活性債務主要是夫妻雙方為了維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體內容包括共同生活、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等經營性債務是夫妻雙方從事的為了增值共同財產的經營性活動形成的債務。
3、債務的性質。由于夫妻財產關系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于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