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婚前債務,現在被起訴了,如果強制執行,會影響我和他共同名下的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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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產證是共同財產嗎在結婚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表示買賣雙方的交易已經基本達成,婚后取得產權證只是對產權的自然移交,并不影響房子的歸屬。只是在領取結婚證后,用于償還貸款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A的配偶可以要求分割還貸部分。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婚前取得房產證網友B結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婚前就取得了房產證,產權證上只有B一人的名字。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房,離婚時還未取得房產證網友C在結婚后跟妻子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但是離婚時還沒有拿到房產證。那么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產證是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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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判決生效后,李某未自動履行,王某申請強制執行。本案中,因張某名下銀行存款是在與李某結婚后所存,可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被執行人李某對該存款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可以在其依法所有的份額內,償還其婚前個人債務。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那么能否執行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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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了,按揭房怎么分割房產1、離婚時按揭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是離婚案件常見的問題,一般按一下情況分別處理:夫妻婚后共同買房并還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對此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前按揭買的房子,離婚后的分配具體如下: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參與共同還貸,則是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離婚時應由權屬一方給予補償不妨礙按揭房產的權屬確定與分割,法律主觀:婚前買房,婚后還貸離婚時的分割方式如下: 婚前買房,婚后的房貸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 不動產登記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2、法律主觀:離婚按揭房產的分割方式:一般應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或者起訴分割,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時一般按照夫妻之間的約定予以分割。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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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把婚前個人房產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書面約定是否有效是否有效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婚后把婚前個人房產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書面約定的性質應作何理解,是屬于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的行為,還是夫妻婚內就其財產權屬做出的特殊約定?目前,審判實踐中對此主要有兩種觀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夫妻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性質上屬于夫妻對其名下財產權屬做出的特殊約定,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不因房屋是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而影響其效力,當然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那么婚后把婚前個人房產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書面約定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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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給債權人的房產如何處理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房產。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那么債務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給債權人的房產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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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對于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房產證署名一方,未來房貸自己償還。那么婚前個人財產付首付,與配偶共同還貸,離婚這房子怎么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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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債務案件執行機構僅能執行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由被執行人與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共同財產其財產權利狀況為共同共有其中包含被執行人應有的份額。被執行人在共同財產中所享有的份額由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配偶間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被執行人配偶提起析產訴訟或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確定。但執行機構已查明該財產為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歸被執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執行機構對被執行人配偶單獨占有或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或凍結等控制性措施的應當同時通知被執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日內可以提出執行異議。那么個人債務能查封另方名下房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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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執行人配偶名下的房產是否可以查封本案是一起執行異議復議案件,法院依法查封申請復議人與被執行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作者提出執行法院無需對夫妻共同債務性質作出認定,并不宜直接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的觀點,供參考。2003年11月28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在王某申請執行施某借款糾紛一案中,依法查封了上述房產,劉某遂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故執行法院查封江蘇省江陰市高巷路某號房產并無不當。劉某認為查封的房產是其一人出資購買,與被執行人施某無關的理由不能成立。那么查封配偶名下的房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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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雙方將婚前個人房產出售后又購買的房產登記在方名下離婚時如何處理雙方協商分割財產。故夫妻雙方的婚前房產仍屬于各自的婚前財產不因雙方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各自出售婚前房產的行為只是通過交易的行為改變了雙方個人財產價值的表現形式即由房產這財產的價值表現形式直接體現為現金的表現形式。第千零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婚后雙方將婚前個人房產出售后又購買的房產登記在方名下離婚時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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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后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房子是婚前財產,但是現在辦理抵押貸款是婚姻狀況是已婚,房產證是一方的名字,但是銀行是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一方為借款人,配偶為債務共同承擔人。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那么婚前房產婚后抵押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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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名下有債務房子可以過戶嗎1、房子有債務、貸款或抵押的情況都不能過戶,需要將債務、貸款還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債務糾紛敗訴,執行局強制執行,將來動遷的房產,能寫在親人的名下嗎有債務糾紛的情況下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法院會進行查封的,對于夫妻雙方共同房產有一方貸款,必須還清注銷抵押后才可以過戶給另一方,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是指個人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轉移給他人的一種方式,房子有債務、貸款或抵押的情況都不能過戶,需要將債務、貸款還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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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很多男女戀愛時感情非常不錯都認定對方為對象于是在婚前共同出資購房。但這其實存在著很大的隱患。結婚后感情不合導致離婚那房產又該如何分割呢?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第二種是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婚前共同出資購房在離婚時若一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的法院是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付一方補償款的。那么婚前共同出資購房離婚后的分割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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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約定”,就是夫妻雙方經商量后,就哪些債務由誰個人負責承擔而達成的一種協議,對此協議,雙方互為認可。此種債務應由個人承擔。那么夫妻共同債務法院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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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雙方共同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不屬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為未來生活而共同購房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即使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但不動產物權的登記應區分外部效力和內部效力。對外部效力是指基于物權公示公信原則,一旦不動產物權經登記,善意第三人基于對登記的依賴與登記權利人發生的不動產交易行為受法律保護;對內效力則應探究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來確定真正權利人。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婚前雙方共同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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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者向銀行償還借款的行為,屬于購房者與銀行因貸款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行為,并不影響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個人財產并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筆者認為,如果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那么婚前按揭房產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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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欠錢不還起訴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欠款起訴后六個月內可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立案之后,法院應該在六個月之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起訴欠錢不還的情況,在判決書生效后的兩年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起訴欠款,需要在判決書生效后,并且對方拒絕履行時,才能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如果判決生效后,欠款人拒絕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在二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長達20頁的判決書中有這么一段彰顯了公平,委托人出售婚前的房屋購買婚后的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后出資一小部分,登記為共同共有,大家以為共同所有是不是各50%呢? 經過努力爭取,這個案件法官考慮了我方出售婚前房產的貢獻,法院直接按我方計算的83.17%,對方16.83%的比例判決,雖然分居期間我方被迫搬離該房屋,依然是將房產判決歸我方所有。所以自己的貢獻得到了法院的認可,并且也不是誰占有房屋,誰就能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每個案件的不同,判決結果也不同。
婚前男方出資購房,房產登記女方名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明確表示購買該房屋贈與女方,那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產,就屬于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第二,如果男方在婚前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房子,即便是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要是這夫妻倆婚后要鬧離婚,這套房產也不一定會五五分割。 一般法官會根據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以及各自對家庭的貢獻,來決定房產的分割比例。 你清楚了嗎?如果您有法律問題,關注我,幫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