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

導讀:
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債務要執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雙方協商分割房屋房屋變為個人財產或者債務人取得相應價款后才能執行。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那么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債務要執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雙方協商分割房屋房屋變為個人財產或者債務人取得相應價款后才能執行。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關于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債務怎么執行共同房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債務要執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雙方協商分割房屋房屋變為個人財產或者債務人取得相應價款后才能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怎樣認定夫妻共同房產
根據現行民法典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夫妻共同房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情形認定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