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執行的期限是多少

導讀:
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所以法院執行判決書時,會執行夫妻共同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少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算。那么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執行的期限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所以法院執行判決書時,會執行夫妻共同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少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算。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執行的期限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分割怎么執行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所以法院執行判決書時,會執行夫妻共同的財產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少
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算。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一年內申請執行;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