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

導讀:
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執行機構根據相關證據經審查判斷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執行機構根據相關證據經審查判斷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否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
共同債務離婚后能執行另一方個人財產。執行機構根據相關證據經審查判斷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經執行仍不足清償的,可以執行夫妻另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法律知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