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務是否包含利息及違約金

導讀:
第五百六十一條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綜上沒有約定履行期或約定不明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但必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那么主債務是否包含利息及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百六十一條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綜上沒有約定履行期或約定不明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但必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關于主債務是否包含利息及違約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主債務是否包含利息及違約金
主債務是否包括利息及違約金要按當事人的約定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利息和違約金的主債務就包括利息和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五百六十一條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二、主債務履行期如何確定
主債務履行期的確定需要參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對于債務的履行期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可以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簽訂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關于訴訟時效的問題對于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補充協議和交易習慣等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綜上沒有約定履行期或約定不明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但必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