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

導讀: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那么民法典抵押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關于民法典抵押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抵押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
民法典規定抵押權人是屬于債權人抵押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追償只能向債務人主張債務。如果抵押人作為第三人償還了債務的抵押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二、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注意事項
1、注意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一般來說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擔保物權在性質上屬于物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擔保權人可以在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后的三年內行使擔保物權該“三年”應為擔保物權的法定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2、債權人可以就主合同糾紛和抵押合同糾紛一起提起訴訟但應遵守主債權訴訟時效的規定此時以債務人和抵押人為共同被告。
3、抵押權人可以在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內單獨就抵押權的實現提起訴訟此時以抵押人為被告。
4、抵押權人提起訴訟應及時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抵押權人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孳息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費用、主債權利息、主債權但抵押權人未將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該孳息。
5、抵押權人享有的只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以得價款并就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所得價款如無特別約定應按先后順序償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主債權利息、主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