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

導讀:
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抵押人以其抵押的財產為債務承擔責任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不再承擔責任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抵押權人為多數人時應當依照抵押權的次序進行分配。如果抵押物的價值高于債權數額的應當將超過的價款返還于抵押人。那么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抵押人以其抵押的財產為債務承擔責任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不再承擔責任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抵押權人為多數人時應當依照抵押權的次序進行分配。如果抵押物的價值高于債權數額的應當將超過的價款返還于抵押人。關于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責任
抵押人以其抵押的財產為債務承擔責任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抵押人不再承擔責任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實現抵押權的方法有哪些
抵押權引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
抵押權的實現可以通過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之后進行償還的方式解決。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之后就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綜上所述抵押權的實現方法有以下幾種
1、拍賣
抵押權人在債權已界清償期而債務人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時可以申請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賣抵押物就其所得的價金優先受償。如果拍賣抵押物后所得的價金多余債務金額的超過部分應當返還抵押人。如果抵押權人為多數人時應當依照抵押權的次序進行分配。
2、變賣
如果抵押權人不愿意拍賣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時可以通過一般的買賣方式變賣抵押物并就所得價金優先受償。
3、折價
在債權清償期限屆滿后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簽訂合同約定由抵押權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如果抵押物的價值高于債權數額的應當將超過的價款返還于抵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