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
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咨詢我搭乘張某的車后于李某駕駛的車發生交通事故。第二保險責任以外不足部分分別由張某和李某根據各自事故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認定張某與李某負同等事故責任張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對您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那么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咨詢我搭乘張某的車后于李某駕駛的車發生交通事故。第二保險責任以外不足部分分別由張某和李某根據各自事故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認定張某與李某負同等事故責任張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對您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關于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咨詢
我搭乘張某的車后于李某駕駛的車發生交通事故。張某和李某負同等事故責任我不負責任。找誰賠償?
律師解答
根據合同法第302條第2款、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答復如下
您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所以您在事故中的所有損失應由如下事故當事人和保險公司承擔
第一由李某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范圍內承擔保險責任。也就是在12.2萬元內依法承擔保險責任對您進行賠償。
第二保險責任以外不足部分分別由張某和李某根據各自事故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機動車間的同等事故責任司法實踐中應由當事人雙方各按50分擔賠償責任。
相關知識
張某是因好意搭乘對您的損害提出拒賠的。
什么是好意搭乘?在機動車損害賠償法律制度中有一個好意搭乘的概念它是指無償搭乘他人機動車的行為。好意搭乘人與有償同乘者不同有償的同乘者即買車票搭乘汽車的乘客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可依客運合同處理并無問題。而無償搭車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的特點是所搭乘的機動車并非為搭乘者的目的而運營或者行駛而是為了機動車所有人的目的搭乘者的目的與機動車行駛的目的僅僅是巧合或者僅僅是順路而已但為專門迎送顧客或他人而運營的如很多超市的購物免費班車即使無償亦不是搭便車不屬于好意搭乘另搭乘者應當經過機動車駕駛人的同意未經同意而搭車者不構成好意搭乘。
您與張某間是否形成客運合同關系?
現行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是客運合同關系張某既然同意您搭乘就有保障將您安全送回老家的義務但其卻在運輸過程中產生了傷害屬法定的違約。其請求賠償的基礎是合同法第302條該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這里的“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應理解為經承運人允許搭乘的好意同乘者。
另一種觀點認為張某和您之間并無客運合同關系合同成立須當事人達成合意而搭便車張某完全是出于同鄉情誼給予您的無償幫助并沒有達成客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無法律行為上的效果意思因此客運合同并不成立。由于好意施惠本于個人感情而非為獲取對價其間只是有一種好意施惠關系您是無償接受服務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請求權的基礎仍是合同法第302條第2款屬于類推適用客運合同。
好意搭乘發生事故駕駛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雖然好意搭乘者雙方不存在合同關系但根據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車輛既為駕駛人員所全面操控駕駛人員當然應對車輛空間之內的人、物安全負責。同時此種駕駛員義務亦有其法律上的規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就明確要求駕駛員按駕駛規則、交通規則操作車輛這還是駕駛員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根源。
本案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認定張某與李某負同等事故責任張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對您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
1.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合同法
第三百零二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