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什么責任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如果當事人對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不服應該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那么施工企業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如果當事人對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不服應該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關于施工企業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什么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施工企業交通事故承擔什么責任
因施工企業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施工單位要承擔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責任包括人身傷害責任和財產損害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不服應該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如果上級交警部門維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法院訴訟過程中提出異議。即是通過向法院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請法庭對其進行審查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證后決定是否采信這項證據。
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