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是怎樣的

導讀:
在協商賠償不成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受害人都會直接將侵權人和保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司法實踐中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訴訟之前受害人一般都會選擇先和侵權人進行協商并且在協商過程中受害人都會得知事故車輛是否投保交強險以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事故車輛投保交強險情況下除了保險公司已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之外法院都應當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并通知其參與訴訟。從以上規定來看法律法規賦予了交強險情形下的機動車事故受害人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權利且受害人的請求權來源于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是法定請求權、獨立請求權。那么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協商賠償不成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受害人都會直接將侵權人和保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司法實踐中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訴訟之前受害人一般都會選擇先和侵權人進行協商并且在協商過程中受害人都會得知事故車輛是否投保交強險以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事故車輛投保交強險情況下除了保險公司已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之外法院都應當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并通知其參與訴訟。從以上規定來看法律法規賦予了交強險情形下的機動車事故受害人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權利且受害人的請求權來源于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是法定請求權、獨立請求權。關于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司法實踐中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訴訟之前受害人一般都會選擇先和侵權人進行協商并且在協商過程中受害人都會得知事故車輛是否投保交強險以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協商賠償不成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受害人都會直接將侵權人和保交強險情況下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司法實踐中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訴訟之前受害人一般都會選擇先和侵權人進行協商并且在協商過程中受害人都會得知事故車輛是否投保交強險以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協商賠償不成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受害人都會直接將侵權人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起訴極少數受害人由于訴訟經驗的原因只起訴了侵權人而侵權人在答辯中都會提出事故車輛已投保交強險。
在事故車輛投保交強險情況下除了保險公司已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之外法院都應當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并通知其參與訴訟。理由如下設置第三者責任險的首要目標就是保障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賠償體現了現代立法以人為本的理念。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因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制定實施之前保險法其實就已經明確了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情況下直接向第三者(即受害人)賠償保險金的義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的規定無非是以特別法的形式對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再次明確。
從以上規定來看法律法規賦予了交強險情形下的機動車事故受害人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權利且受害人的請求權來源于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是法定請求權、獨立請求權。在程序意義上法律賦予了受害人以原告身份直接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請求賠償有利于糾紛的及時解決。在實體意義上當被保險人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時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對受害人直接予以賠償使得被保險人在該范圍內的賠償責任得以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