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廬陽區城管局的代理人在庭審時表示,阮永秀家的房屋沒有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廬陽區城管局的代理人在庭審時表示,阮永秀家的房屋沒有辦理任何審批手續,不料,9月30日,廬陽區城管局向阮永秀下發了《限期拆除通知書》,10月9日下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并在10月10日委托村里工作人員對房屋強行拆除,不料,9月30日,廬陽區城管局向阮永秀下發了《限期拆除通知書》,10月9日下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并在10月10日委托村里工作人員對房屋強行拆除,由于未辦理相關土地規劃審批手續,廬陽區城管局于2009年10月10日對房屋進行強拆,為改善住房條件,廬陽區大楊鎮十張村五一隊的阮永秀夫婦與住在隔壁的父親兩家共同投資,在后院加蓋了361平方米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