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違法所得與沒收財產的區別

導讀:
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即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因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而獲得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沒收和收繳指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違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沒收、追繳和收繳的財物中,屬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追繳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2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00條、161條和162條。沒收財產與沒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質區別。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那么追繳違法所得與沒收財產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依法追繳和沒收財產的區別是什么
1、對象不同。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即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因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而獲得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沒收和收繳指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違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處理方式。沒收、追繳和收繳的財物中,屬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規定上繳國庫。
3、依據不同。追繳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2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00條、161條和162條。沒收和收繳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1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60條、161條和162條。
4、沒收財產是將犯罪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與沒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質區別。
5、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沒收財產與罰金的性質有何不同
1、在適用對象上,罰金適用于情節較輕的貪利性犯罪;沒收財產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情節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內容上,罰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的金錢,這些金錢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現實所有的;而沒收財產則是剝奪犯罪分子個人現實所有的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沒收金錢也可以沒收其他財物。
3、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有困難,可以適當減免;而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減免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