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理公司注冊規定與經營范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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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逃離現場是要受到相應懲罰的。日常生活當中,發生交通事故也是很正常的,畢竟現代社會交通工具日新月異。但是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過來處理。那么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商業險會賠償嗎?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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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及時報警并申請理賠,按照保險公司要求提交索賠材料,并在等待核賠之前耐心等待,商業險的賠付流程如果您發生了交通事故,并購買了商業險,您可以按照以下流程來申請賠付,如果您發生了交通事故并購買了商業險,您可能會想知道商業險是怎么賠付的,發生交通事故商業險是怎么賠付的,然后立即聯系保險公司,并盡快提交所需文件和材料,一般保險公司需要以下文件:1.交通事故認定書2.三者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和保單信息3.自己車輛的行駛證、駕駛證和保單信息4.事故現場照片和事故車輛照片此外,還需要提供一個索賠申請書。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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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逃逸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交強險應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且保險公司不能因肇事逃逸進行追償。 正常情況下商業保險對肇事逃逸行為不予賠償。法律依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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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材料商裝飾公司合作協議首先,合作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明確規定雙方的權益,明確合作方式和期限,保護商業機密和解決糾紛機制,可以有效提高合作的效率和質量,其次,合作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在簽訂合作協議之前,雙方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業務融合,確保合作的可行性,材料商裝飾公司合作協議的簽訂是雙方合作的關鍵一步,如果發生合作糾紛,雙方可以通過洽談、調解等方式解決,必要時可以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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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購買商業險時,企業應該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和保險種類的保障范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以達到最佳的保障效果,在購買汽車保險時,企業或個人應該根據自身的需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合適的保險種類,對于一些與公眾有關的企業和服務行業,購買公告財保險可以有效地保障企業的聲譽和利益,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因此,在購買這種保險時,企業應該根據員工的不同需求和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商業險是指公司或企業為保護自身的財產、利益、責任而購買的一種保險,在購買責任保險時,企業應該注意保障責任的具體范圍和額度,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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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小李的小轎車已經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并按照約定繳納了保險費,那么保險公司就應當對小張的損害,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如果小李的小轎車已經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并按照約定繳納了保險費,那么保險公司就應當對小張的損害,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小李因駕駛小轎車與小張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小張的人身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約定繳納保險費后,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發生事故造成他人損害,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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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強險與商業險不在同一公司,發生交通事故要如何理賠?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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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車輛行駛證過期保險公司拒賠商業險獲支持在一起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由于肇事車輛的行駛證未在審驗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拒絕進行賠償。為此,肇事車輛的所有者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日前做出了終審判決,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又查明,田某某駕駛車輛登記車主為**公司。2005年8月16日發生交通事故時,田某某駕駛的車輛尚未取得年檢合格標志;田某某亦尚未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的定期審驗。保險條款明確約定,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那么交通肇事車輛行駛證過期保險公司拒賠商業險獲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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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商業秘密的特征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相比有著以下特點1、非公開性第商業秘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商業秘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內容的商業秘密他們就和第個人有著同樣的地位。商業秘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那么公司商業秘密的特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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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訴人遼寧興隆大家庭商業(沈陽)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楊佩民、原審第三人沈陽醫藥集團公司中街公司營業場地侵權糾紛一案,不服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沈河民初字第1927號民事判決,于2002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上訴。上訴人興隆大家庭委托代理人王俊哲,被上訴人楊佩民、委托代理人溫云飛,原審第三人中街公司委托代理人董志敏到庭參加訴訟。2002年5月26日,因楊佩民不同意興隆大家庭將楊佩民的經營場地規劃為兒童服裝銷售區,雙方發生爭議,當天夜間,興隆大家庭擅自拆除楊佩民經營場所中的柜臺等設施。那么遼寧興隆大家庭商業(沈陽)有限公司訴沈陽醫藥集團中街公司等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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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業車險公司拒賠的情形有哪些情況一路過坑洼處車子受損如果路過坑洼處而使得車子損壞保險公司會因事故尚無定論、找不到責任方而絕賠。而關于車身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外表損失保險公司會稱之為自然損壞不予賠償的。那么商業車險公司拒賠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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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本身居民樓是住宅性質的,開公司勢必人來人往,影響鄰居的居住休息,所以需要這些業主的一致同意才行,居民樓是可以開公司的,但需要有利害關系的鄰居同意,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設立在居民樓的公司,物業上將按照商業性質收取物業費、水電也按照商業標準收取,但畢竟辦公樓的成本比較高,那么將公司設立在居民樓可以嗎,在居民樓開公司,一定要和左鄰右舍搞好關系,并要求自己的員工不要過分喧嘩,做到這些就沒問題了。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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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誤工費是保險公司出嗎?不論是交強險還是商業三者險,都把誤工費納入了保險理賠的范疇。交強險對誤工費的規定是把其歸于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中,該限額在被保險機動車有責的時候為180000元,在被保險機動車無責的時候為18000元,誤工費的賠償需要遵循保險理賠的一般規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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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他們又雙雙被南海警方從上海“請”了回來,而且即將面對一場侵犯商業秘密和專利的官司。經查實,得知苗某、鄧某于今年6月初在上海開辦了一家名為“美逸”的禮品公司,由浙江溫嶺市某公司加工、西安某公司充當出口代理商,專營工藝風鈴生意。起“飛腳”賺人民幣67萬元 被警方“請”回南海后,苗、鄧兩人在審訊中交代了事實經過。雖承認了主要事實,但鄧某仍堅稱與丈夫苗某一起帶走的客戶資料不是商業秘密,其“單飛”也不是要損害鷹圖的利益。那么“重臣”攜商業秘密賺錢公司被迫訴諸法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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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公司設立失敗是由于管理層的錯誤決策導致的,那么他們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公司設立失敗是因為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那么責任的承擔就比較復雜,在結論上,公司設立失敗的法律責任分擔方式因具體情況而異,沒有固定的規定,總的來說,對于公司設立失敗而言,法律責任的歸屬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如果設立過程中有其他合作方參與,并對公司設立的失敗負有責任,那么他們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揭秘法律責任分擔之道在現代商業社會中,公司設立失敗是一種常見的現象。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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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