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發起人的地位是什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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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的士司機稱該車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請問我能否據此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機動車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的范圍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您是否能得到賠償關鍵在于您是否能被認定為該鐘保險中的“第三者”也即您在事故發生時能否認定為在“保險車輛下的人員”。據您描述事故發生時您是一只腳踏出車門另一只腳還在車上因此應該算作是車上人員不屬于“第三者”的范圍。因此保險公司無需為您受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那么下車過程中受傷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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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對賬過程中發現了異議應該主動與對方進行協商,對于對方提出的異議要積極處理,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此異議交給專業的法律顧問或者債務專家協助處理。特別是在對賬的過程中,客戶方對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價款......等等都沒有異議,就是拒絕對其對賬簽字蓋章,這種情況意氣用事或者干著急也是沒用的,就是交給律師最穩妥。深圳清債公司的專家還建議公司或者企業在與拖欠貨款客戶進行對賬單確認的時候,客戶如果不能配合在其對賬單上簽字,那么需要借助外力的條件進行證據的保存。那么企業公司怎樣處理對賬過程中的異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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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公司設立失敗是由于管理層的錯誤決策導致的,那么他們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公司設立失敗是因為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那么責任的承擔就比較復雜,在結論上,公司設立失敗的法律責任分擔方式因具體情況而異,沒有固定的規定,總的來說,對于公司設立失敗而言,法律責任的歸屬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如果設立過程中有其他合作方參與,并對公司設立的失敗負有責任,那么他們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揭秘法律責任分擔之道在現代商業社會中,公司設立失敗是一種常見的現象。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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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操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鑒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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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起人為設立公司而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該公司對該合同進行了確認,或者該公司已經實際享有了該合同約定的權利或履行了合同義務的,該公司才要對合同的另一方承擔責任。相關法律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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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過戶需要的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房屋過戶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是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證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買方是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那么個人房產過戶給公司過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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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清算是終結公司的法律關系消滅公司法人資格的行為。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債權債務處理公司剩余財產并最終終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法人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進行的清算包括自愿解散的清算和強制解散的清算。清算的目的應是對公司債權人利益、公司股東和社會經濟秩序的保護。那么公司債務重組是怎么回事,公司債務的注銷過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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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力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1. 法律風險評估:我們的專業團隊會對你的企業現狀進行全面的法律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法律風險點,并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幫助你排除風險隱患,結語: 選擇一位專業的電力公司法律顧問至關重要,能夠為公司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與保障,4、勞動人事法律服務:為電力公司提供勞動人事相關的法律服務,包括勞動合同的起草和審查、員工手冊的制定、勞動爭議的處理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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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交通事故賠償過程中保險公司理賠范圍的有哪些第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那么在交通事故賠償過程中保險公司理賠范圍的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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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欠債法人和股東在完成出資義務并在經營過程中并沒有進行抽逃資金的情況下,公司的債務不需要法人和股東進行承擔。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于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會追訴家庭財產。但是公司掙錢的時候,股東根據股份是可以分紅的。那么公司欠債法人和股東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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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引發交通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嗎不能一概而論關鍵要看看這車是否參加了保險保險的范圍是什么。在交通事故賠償過程中保險公司理賠范圍的有哪些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那么行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引發交通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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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涉及多個層面的考量,包括股份的屬性認定、價值評估、分割方式選擇等,一、離婚財產分割原則與公司股份在探討離婚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之前,我們首先需要明確一點: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遵循平等原則進行分割,在離婚過程中,法院考慮到公司的運營和股權結構的穩定,判決了價值補償的方式進行股份分配,因此,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公司股份分割問題時,通常需要對公司法和婚姻法有深入理解的律師來細致分析,而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分配往往是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股份時,此案例體現了法官在具體案件審理時,會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力求公平、合理的解決離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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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設立過程中公司債務的處理方法根據債權債務產生的原因和公司是否承認這種債權債務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具體的說:(一)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發起人的認定遵循下列原則,為設立公司而簽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認購出資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設立職責的人,應當認定為公司的發起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因部分發起人的過錯導致公司未成立,其他發起人主張其承擔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過錯情況,確定過錯一方的責任范圍。那么公司設立過程中公司債務的處理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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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不交物業費的理由也是多種多樣的,本文介紹一下物業服務過程中常見的糾紛問答。《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我國現行物業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住宅專有部分由產權人自行負責維護管理,住宅共有部分由物業服務企業統一負責維護管理,其費用由全體產權人分攤。業主委員會委員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中兼職或者與該物業服務企業有其他利害關系。建設單位不得與買受人約定減免物業服務費。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向物業企業給付物業費。那么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過程中常見的糾紛問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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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款對于大家來說并不陌生,相信很多朋友也了解如果遇到公司欠款并且追討不還的情況應該怎樣處理,就是去法院起訴,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公司債務糾紛追討起訴的過程是什么?六、申請執行取得勝訴判決后,申請強制執行,運用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登報等方式迫使債務人還款。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那么公司債務糾紛追討起訴的過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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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在去年九月份順義區路過一個施工方,在這個過程中,北京裕豐國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過程扔東西,將宋女士意外砸傷。宋女士,在手足無措最困難的時候找到了元甲,我們律所幫助談和解成功,在今天拿到了28萬的高額賠償款
【天用案例】甲方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萬租賃費?天用律師認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是最佳方案!為了增加談判的籌碼,也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天用律師申請了財產保全,保全成功后,對方公司態度強硬的態度立馬轉變,主動服軟與我方當事人聯系,希望協商解決。 天用律師和對方公司項目負責人溝通聯系,并在談判過程中鎖定相應證據,最終在開庭當日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建工集團分期向興盛公司支付240余萬元租賃費,并由建工集團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