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操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鑒定?

導讀:
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操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鑒定?
建筑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生產領域廣闊,在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中容納了大量的就業人員。伴隨著農村經濟的迅速發展,農村建筑隊異軍突起,致使建筑業勞動隊伍迅速擴大,直接導致了建筑領域的不良競爭。
法律咨詢: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操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鑒定
2011年10月進行投標,11月簽訂施工合同,12月初開工。截至2012年3月8日項目經理免職前,投標文件、施工資料、項目管理人員及工隊組織、項目部財務等均由項目經理負責。期間項目經理組織了投標標書、具體施工項目清單、簽訂了工隊工費單、以及一部分工費支出的安排。原項目經理離職后,公司新委派項目組與甲方發生矛盾爭執,于3月18日左右停工。現在處于談判狀態,后期可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雙方一些遺留問題。請問,由于項目操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鑒定原項目經理是否會承擔一些法律責任期間發生過行賄行為,如何鑒定是公司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如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律師回答:
需要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具體核定工程量等;離職手續合法一般不承擔;建議以民事經濟糾紛解決,及時減損;
本回復僅僅依據你的文字陳述所作的簡單建議,實際處理程序可能因實際情況的不同出現一定差距,為對你負責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