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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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方面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是其適用的前提。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之權利。民法理論界對代位權的條件表述不一,稱構成要件、成立要件、行使要件、適用要件等。事實上,代位權并非債的關系成立之時債權人即可行使的權利,在債的關系發生之時,債權人并未享有代位權,此等權利的享有需具備一定的客觀條件,而且債權人也并非一定須行使代位權來實現自己的債權。目前,國內學術界對債權人代位權要件問題,有三要件說、四要件說和五要件說。那么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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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包括了:須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權利并怠于行使其權利、須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須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三大方面。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權利,為債權人代位權成立的條件。債權人代位權是為保障債務人的責任財產的增加而設的,因而其標的須為已存在的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財產權,將來存在的、非財產權均不能為代位權的標的。至于債務人不行使權利是否有過錯,有無其他原因,是否經債權人催告,均在所不問。但是若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專為保全債務人權利的保存行為,其目的在于防止債務人權利的變更或消滅的,雖債務人的債務清償期未屆至,債權人也得行使代位權。那么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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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物權的成立要件有哪些1、主合同生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主合同生效擔保合同有效。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擔保物權的成立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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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365小編整理了有關動產質押合同生效的資料,詳細請閱讀下文。比如,質押合同的質物不能是禁止流通的物。綜上,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和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物權法生效后,除合同有約定外,自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那么簽訂動產質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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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更好的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我國現行合同法中規定債權人可以越過債務人事項代位權的行使,讓次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債務,這是一種相對有效的方式。那么,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看下大律網專業律師的解答。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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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移成立要件是怎樣的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所以《民法典》這條規定債務轉移的方式還應包括承擔人與債權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務人同意及債務人、第三人和債權人三方相互或共同達成協議的方式。因此,《民法典》明確要求“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那么債務轉移成立要件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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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的代位權屬于涉及第三人之權的權利,若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與第三人無涉,自不得成為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關于債務人對于第三人權力的范圍,《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僅限于到期債權,過于狹窄,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該制度難以發揮應有的效能。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那么代位權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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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那么債權轉讓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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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因管理的要件包括哪些(一)管理他人事務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務”范圍相當廣泛,原則上包括一切可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并適合于為債的客體的事項,但違法事務不在其列,如為他人隱藏贓物。除此之外,其他事務,不論為經濟性或非經濟性事務,事實行為或法律行為,繼續性行為或一次性行為,均適于無因管理,如為他人收取果實并出賣,收留迷路的兒童并照看等。(二)為他人利益的意思為他人利益的意思是無因管理成立的主觀要件,是無因管理區別于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的重要標準。如誤將甲的事務當作乙的事務而為管理,仍可對甲成立無因管理。管理人有無義務,以管理事務開始時為基準進行判斷。那么無因管理的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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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債之關系存在、債務人限于遲延、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等四個方面。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之權利。民法理論界對代位權的條件表述不一,稱構成要件、成立要件、行使要件、適用要件等。債權人可否行使代位權,取決于其是否充分代位權的成立要件。目前,國內學術界對債權人代位權要件問題,有三要件說、四要件說和五要件說。那么關于債權人代位權成立要件研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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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涉外收養的要件包括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收養中國兒童,應當適用中國法律,具備中國《收養法》規定的成立收養關系的一般實質要件,此與國內收養無異。我國原則上不允許收養成年人和20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被收養人年齡條件的放寬也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條件十分嚴苛的。而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沒有對被收養人的年齡做過多限制。我國關于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條件十分寬松,可完全不受《收養法》第6條的限制。涉外收養的被收養人最好在十四周歲以下,這樣收養人才有義務進行教育,促進其健康發展。那么涉外收養的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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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關于互負債務是否指兩個債務處于互為對待給付的地位,有肯定說與否定說之爭。如果兩個對立的債務無先后履行順序,就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屆至或屆滿前未予履行的狀態,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屆滿時尚未履行的現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債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其履行不符合當事人約定或法定的標準、要求,即違約了。那么先履行抗辯權的成立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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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1、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其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為。表現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產以及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對無償處分行為,采取過錯推定的原則。而當第三人為善意時,認為撤銷權的行使不利于保護該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違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法律原則;當債務人為善意,第三人為惡意或過失時,屬于第三人侵權,故也不發生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問題。那么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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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與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同屬侵權損害賠償,故精神損害賠償的成立要件也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有損害后果,即因人格權益等有關民事權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財產上損害”——包括精神痛苦與肉體痛苦;2、有違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權益的侵權事實;3、侵權事實和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4、侵權人主觀上有故意和過失。故韓某的行為不符合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之二“有違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權益的事實”存在。因此,袁某援引該條要求韓某進行精神損失賠償,從法律與事實上均無據支持。最后,法院判決駁回袁某的訴訟請求。那么精神損害賠償的成立要件應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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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成立是合同訂立重要組成部分。要約是一種意思表示,但這種意思表示須具有與受要約人訂立合同的真實意愿,其外在表現形式為要約人主動要求與受要約人訂立合同。為了尊重要約人的意志和保護要約人的利益,只要要約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時與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就可產生撤回的效力。因要約的撤銷往往不利于受要約人,所以只有在符合一定條件時才被允許,即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于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前到達受要約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諾一經作出,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那么合同的訂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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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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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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