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脅迫簽的協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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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的甚至認為女方未向男方告知不受他親生兒子的真實情況,構成欺詐。但對離婚協議中已分割的財產,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離婚協議即具合法效力,不能請求重新分割。綜上,請求撤銷離婚協議的基本原則是存在欺詐、脅迫,即強行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如,武力脅迫威脅簽訂、騙男方孩子是親生子、欺騙對方會復婚等,而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即使是假離婚的離婚協議書,也不可以撤銷。那么如何認定協議離婚中存在欺詐和脅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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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雙方簽訂協議的過程來看,李某是一再討價還價,其意思表示自由,朱某一方的意思并不能強加于李某,簽訂的協議,不僅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也是雙方村委會干部調解的結果,故李某精神上并未受制于他人,協議的簽訂不存在脅迫情形。本案中,雙方對醫療關系及齊某死亡的事實不持異議,李某又未能舉證證實其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李某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協議時意思表示自由不構成脅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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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拆遷補償協議是拆遷方與被拆遷人為明確在房屋及土地遇到征收時應該享有的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協議,具有鮮明的行政性,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民事合同的范疇,受到《民法總則》以及《合同法》的調整。”由此可見,如果是在被脅迫或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屬于“以脅迫的手段”,被拆遷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合同法法第五十二條已規定因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無效的問題,這和本條對因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最大的區別是是否損害了國家利益。如果未損害國家利益,受欺詐、脅迫的一方可以自主決定該合同有效或者撤銷。那么拆遷時候被脅迫簽的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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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后小郭以簽署放棄協議,不是自己真心意愿,起訴到法院要求對離婚前的房屋進行分割。8月15日,雙方再次簽訂協議約定,雙方離婚時該房屋未作分割,該房系任某一人出錢購買若賣掉房屋,與小郭沒有補償關系。小郭自愿放棄對該房屋的補償權利,但任某必須讓小郭在當晚見到兒子一小時,如見不到此協議無效。萬般無奈下與任某簽署放棄對該房屋的權利,但這絕非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認為8月15日協議屬可撤銷的協議,要求法院判令對該房屋應作為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審理中,法院查明該房屋除任某已作部分還貸外,剩余本金4.2萬余元尚未歸還。那么以案釋法:被脅迫而簽訂的離婚房產分割協議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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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儲先生利用外甥婚禮場合,脅迫姐姐達成分房協議。事后,姐姐以分房協議書是在脅迫的情況下所為,將弟弟儲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近日,南匯區法院對該起分家析產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確認雙方簽訂的《房屋分產協議書》無效。法院主公道協議判無效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儲先生違背了民事活動的正當性要求,在外甥婚禮場合揚言鬧場子、不準開辦酒宴等行為已構成對儲女士的脅迫,儲女士為此簽訂協議書的行為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因此,雙方之間所簽訂的《房屋分產協議書》依法應屬無效。那么鬧婚宴脅迫姐姐簽約分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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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丈夫患有嚴重疾病的情形下妻子提出與丈夫假離婚丈夫違心地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并將全部財產分給了妻子。后丈夫發覺上當遂走上法庭請求確認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部分無效。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經兩次開庭審理11月14日一審宣判原被告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部分無效。審理中原告涂某駒稱雙方離婚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對外也以夫妻相稱。那么妻子脅迫病夫霸占家產法院判決分財協議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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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之間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在違背對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達成離婚協議經婚姻機關查實后應當不予登記。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離婚登記是當事人之間解除身份關系的行為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那么存在欺詐脅迫的離婚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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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屬于一方婚前購買且登記在其名下,婚內若書面約定房產歸你,屬于贈與行為,即使離婚時反悔,可依據該書面協議要求辦理過戶,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未過戶,一方反悔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4、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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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和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中國合同法第56條貫徹了《民法通則》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確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按照該條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和被撤銷的合同,其沒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訂立之時。那么應該怎么證明協議是脅迫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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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假離婚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即使當事人假意離婚,離婚協議以及離婚登記也已經生效,除非能夠證明離婚協議存在脅迫等可撤銷情形,假離婚后一直同居,離婚協議有效嗎1、假離婚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即使當事人假意離婚,離婚協議以及離婚登記也已經生效,除非能夠證明離婚協議存在脅迫等可撤銷情形。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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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脅迫、威脅,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關于離婚具體事項的共同約定,民政局受理離婚登記是必須出具離婚協議書的,但并不是所有協議的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關于離婚具體事項的共同約定,民政局受理離婚登記是必須出具離婚協議書的,但并不是所有協議的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關于離婚具體事項的共同約定,民政局受理離婚登記是必須出具離婚協議書的,但并不是所有協議的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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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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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另一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脅迫的事實,即無法舉證,則法院很難認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和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那么要如何證明簽訂協議是脅迫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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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解答如果魏女士有證據證明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配婚內財產。本案的焦點在于離婚協議的效力問題魏女士的前夫以公布魏女士出軌證據破壞魏女士的名譽為手段脅迫其簽訂不公平的離婚協議以達到占有婚內財產的目的符合前款法律的規定而且魏女士是在半年前簽訂協議離婚所以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那么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后能否向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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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簽訂的欺詐,脅迫問題怎么處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確實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離婚雙方畢竟有過夫妻名分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可能還育有子女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除了純粹的利益考慮外常常難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法院在確認協議可撤銷或變更時不能輕易將協議中一方放棄主要或大部分財產的約定認定為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而予以撤銷或變更。另外關于在脅迫行為下簽訂的問題。若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另一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脅迫的事實即無法舉證則法院很難認定。那么離婚協議書簽訂的欺詐,脅迫問題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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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的協議怎么寫 你們只需要訂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在其中約定婚內的財產各自歸各自即可。訂立一份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內財產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其次,約定要具體明確。不僅要約定現有的財產歸屬,還要對婚內收益歸屬進行約定,你們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安排寫在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換句話說就是婚內財產協議應當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則無效。 最后,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且相對公平,協議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權,比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等。同時也不能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 婚內協議的約定,有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虧一簣,建議向家與家律師咨詢,讓一份有效的財產協議守護你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