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

導讀:
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關于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到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怎樣處理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