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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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疫情期間各行各業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那么在疫情期間如何維護債權人自身的權益呢?債權人的權益就是可以到期收回本息。債權人要注意,訴訟時效是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3年。債權人一定不要超出訴訟時效。此時權利人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的行為當然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且無次數限制。最后,《意見》第171條規定,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該規定是對債務人在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履行行為有效性的認定,規定債務人不得以已過訴訟時效為由向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那么疫情期間如何維護債權人權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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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凡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給付定金的,在實際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法定免責的情況外,即應對其適用定金罰則。因該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該合同另有約定的外,仍應對違約方適用定金罰則。那么第三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如何適用定金罰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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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履行提醒義務導致發生事故高速公路營運公司應否擔責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負有對未通車路段設置的禁行警示、隔離等設施的日常管理與維護職責并負有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積極防范和排除風險的高度注意義務。本案在承擔責任程度上之所以有分歧關鍵是對高速公路營運公司及車輛駕駛人各自應承擔的注意義務程度存在分歧。該規定是對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適用范圍的填補也確定了人工建造的構筑物的所有或管理人對有關構筑物應積極履行維護管理義務因維護管理不當或失職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侵權責任。那么未履行提醒義務導致發生事故高速公路營運公司應否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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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疫情不還信用卡,應當及時申請延期處理,否則也可以導致逾期。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但是對于那些因為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出現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暫無收入來源的客戶,可以在2月10日全面復工后,向銀行提交申請,經核定成功后,同樣不計為違約。銀行給大家延期還款,一旦疫情結束之后,大家必須把延期的往期欠款一次性還清,如果延期到期之后,大家沒有把所有的欠款還清就可能影響大家的信用。那么因為疫情導致沒有錢還信用卡有哪些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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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疫情在家期間,父母應怎樣履行對子女的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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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履行與糾紛的規避策略為了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注意以下幾點:1. 慎重選擇合作伙伴:在合作伙伴選擇的過程中,要充分了解對方的信譽和資質,并簽訂明確的合同條款,以減少合作風險,雙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要求,否則可能會導致履行問題和糾紛的產生,雙方應確保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的履行,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雙方必須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以避免爭議的發生,2. 履行期限的違約:一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合同義務,可能會導致另一方的損失,從而引發糾紛。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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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客觀情況,是指當事人不可抗拒的外來力量,如地震、水災等。不是發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張免除全部責任,只是確受其影響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責。如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對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仍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那么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的風險誰來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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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第五百九十三條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因為個人原因違約導致貸款合同解除的需要付違約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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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并約定賠償方式,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質量標準和要求,并約定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方式,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我們應該注意防范工期延誤、質量問題、價款糾紛、違約責任等法律風險,三、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如下:1. 工期延誤:施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如天氣、疫情、業主方變更等,四、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與某開發商簽訂了一份工地施工合同,約定由建筑公司承建開發商的一棟住宅樓。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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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總則》第194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個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據此,如果權利人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離人員,由于治療或者被隔離等情形,對其行使權利造成障礙,不能及時行使民事請求權的,可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綜上,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本次新冠疫情影響而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訴階段,原告無須主動提交訴訟時效并未經過的證據。那么因疫情管控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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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了實施該項目,該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批手續,并獲得相應的批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違反報批義務的行為予以處罰,并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報批義務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當事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相關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或機構進行報批或備案的義務,現在,該公司面臨著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公司未按時履行報批義務的行為是否構成了違法行為,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法律上,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可能會導致以下法律后果:1. 行政處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違法行為者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罰款、責令停工或拆除等措施,以制止違法行為并恢復合法秩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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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多人認為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后果頂多是不合作了,解除合作的關系而已,最差也是損失一點定金而已。如果在履行合同這樣必須的義務都不能夠完成的話,合同的存在就顯得多余,那么個人的信譽也會形同虛設。在履行買賣合同的過程中,蔬菜交付的日期明明定在了十二月十二日,可是過去了兩天還不見食品廠的人來提取蔬菜。根據合同法中規定,如果因為買受人也就是食品加工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讓供應商交付蔬菜,那么從十二月十三日開始蔬菜毀損或者滅失的風險就要由食品加工廠承擔。所以食品加工廠應該賠償因為自不能按時取走蔬菜后對蔬菜批發商造成的因蔬菜毀損賣低價格的損失。那么不履行合同約定會導致哪些不利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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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引發的疫情,全國人民都宅在家抵抗病毒的傳染,很多企業都延期開工,那么房貸、房租、車貸、生活等各方面的壓力接踵而來,疫情期間是否會逾期催收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是否會被催收,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疫情期間一般逾期不會催收但需要與當事人協商,如果不同意延期支付的,則需要按時支付處理。雖然受疫情影響,大家無法正常出行和工作,但并不妨礙貸款公司進行催收。疫情期間,部分銀行和網貸公司實行了一些措施,借款人可以申請延期還款。疫情期間,更方便大家預防疫情傳播,匯法抗疫情,小程序掃一掃秒排查。那么疫情期間導致的貸款逾期是否會被催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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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不可否認,現在人們的消費模式基本都屬于提前透支,而碰巧此次疫情持續的時間又比較久,所以在此期間房貸,車貸,信用卡的還款問題也讓很多人非常的困擾,需要申請延遲還款的,自己一定要及時的跟有關部門溝通。那么因為疫情導致沒錢還款是否可以延遲還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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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