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如何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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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私生子有權分割妻子財產嗎丈夫的私生子對于女方來說并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是不能繼承女方財產的,但如果形成了扶養關系的,可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遺產。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如何保護非婚生子女和權益1、禁止并打擊一切危害、歧視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行為。同時,確保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遺產繼承權的實現。那么丈夫私生子有權分割妻子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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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嫌過戶麻煩王林(化名)兩口子購買新房時直接寫上10歲兒子的名字。如今王林正和妻子離婚如何分割房產成了他最煩心的事情“現在怎么才能改得回來?”40多歲的王林是沙區楊公橋一國企退休工人。去年底王林多次提出把在綦江農村的80歲老母接到家中養老遭到紅梅強烈反對。經過一番打打鬧鬧紅梅最終同意離婚。王林稱自己退休工資不高“沒有房子以后只有流浪街頭。”據房管部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稱近年來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的越來越多“有的以后肯定要扯皮。”該案中購買房產的出資人是父母在父母購買時沒有明確的贈與意思表示之下爭議房產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以兒子名義買的房夫妻離婚后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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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有公婆名字夫妻離婚時怎么分割,份額大小怎么確定首先從程序上來說。一般來說,夫妻離婚法院只是會處理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如果你們的房子上有公婆的名字,就涉及夫妻以外的人,那么原則上再離婚案件中法官是無法處理的,你必須等待離婚案件結束之后,另外提起一個分家析產的訴訟,被告是你老公和公婆,這樣才能分割房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家庭成員之間共有物權,沒有特別約定的,視為份額均等,每個人平均共有產權,不考慮出資額大小的情況,如果不具有家庭成員關系,那么要按照出資額大小來按份分割。那么房產有公婆名字夫妻離婚時怎么分割,份額大小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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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要求分割婚后還貸房婚后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還有存續期間產生的共同財產,雙方應平均分配。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民法典有關履行的規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那么妻子要求分割婚后還貸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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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本來屬于男方個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了倘若離婚則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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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發現妻子有數百萬隱形財產能否要求分割詹某稱,他與妻子王某于2008年結婚,結婚時在開封xx小區購買房產一套。詹某在起訴書中稱,妻子王某對導致離婚負有重大過錯,給自己造成重大損失,本著無過錯原則,要求分割夫妻財產的70%,并向妻子索賠38個月的撫養費和5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審理中,他得知妻子身家數百萬今年年初,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受理了這起離婚案件。遞交起訴書后,詹某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法院查詢查封妻子名下的資產并提供了相應擔保。詹某變更了訴訟請求,要求重新認定夫妻財產并進行分割。6月6日,在法院調解下,詹某與王某同意協議離婚。那么離婚時發現妻子有數百萬隱形財產能否要求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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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是婚姻當事人自愿離異,并就離婚的后果如子女、生活、財產等問題達成協議,經有關部門認可而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我現住的房子是父母的,父母均健在,現在我與妻子離婚,對于房產,我的妻子是不是沒有任何分割的權利?法律咨詢離婚律師回答:你妻子不可以分割該房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離婚我的妻子沒有任何分割的權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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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包二爺丈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法律不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提出分割共同財產的訴求,只能是提出離婚的同時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婚姻法》中的司法解釋三里是可以解決這個疑問的,由于婚姻帶來的財產分割問題及社會問題越來越多,所以在二零一一年的七月四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對《婚姻法》的修改,于是有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是有規定的,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不用解除婚姻關系,也是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受理就行了。那么妻子包二爺丈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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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關于婚前購置的房產婚后加名字怎么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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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起訴離婚農村房產證名字是父親的女方有權分割嗎如果房屋是男方父親的房子就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訴訟離婚的女方沒要要求對房屋進行分割。所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第四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那么起訴離婚農村房產證名字是父親的女方有權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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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劉某與沈某原系夫妻關系。沈某出資35萬元享有公司70%的股權,田某出資15萬元享有公司30%的股權,公司股東為沈某及田某,沈某為法定代表人。2006年5月31日,劉某與沈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登記離婚。據劉某稱,沈某名下公司70%股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沈某曾口頭承諾將公司給付劉某,雙方協議離婚時對、教育、醫療、住房、家庭財產、債務均進行了協議分割,但對上述公司的股權尚未分割,為此,劉某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分割該公司股權。在沈某與劉某于2006年5月27日簽訂的中,劉某已明確表示有條件地放棄公司股權、經營權,該約定合法有效。原告則表示同意與被告及第三人組成公司的股東會。那么妻子借錢與他人合開公司離婚后前夫可以分割股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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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中規定判決離婚的標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其標準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離婚時可以作價分割共同財產。3,婚后的工資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還有,男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女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那么妻子有情人離婚孩子將有誰撫養,財產將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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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證只寫老婆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共同財產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房產證只寫老婆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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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一、離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辦理財產分割1、首先需要判斷房產的性質,如果是婚前購買,也沒有其他的約定,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男方個人的,離婚時是不分的;2、如果沒有其他約定,且在婚內共同掙錢購買,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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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內所購房產寫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怎么分割如果不是父母贈與的那么依然是夫妻共有財產正常分割。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婚內所購房產寫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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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時,通過努力爭取,可以達成如下訴求,這些,都是判決不可能達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歡喜: 1、孩子撫養費給付周期可以寫到23周歲; 2、孩子撫養費可以拆分成生活費、教育費來寫; 3、爭取三套房屋中的兩套,而不用給對方房屋折價款; 4、存款不用給對方分割,對方還要倒給我們補償款; 5、款項可以分期給付,擔心對方違約,可以約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額給付,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6、可以約定孩子對雙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離婚時要注意:商業保險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財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