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專利權轉讓合同如何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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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原批準機關對債權的轉讓不予批準的,轉讓無效。以上四點說明,債權轉讓雖說是法定權利,但是在行使該權利時,要受到許多條件的限制,要想使債權轉讓具備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護,應債權轉讓的合法有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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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債權人與受讓人雙方達成合意簽訂轉讓合同后,如無特殊約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受讓人取得該筆債權;2、不通知對債務人無法律效力。因為債權人轉讓債權,必須親自及時通知債務人,否則轉讓行為不對債務人發生效力。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效力是如何的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效力認定:依法應認定該債權轉讓行為是合法生效的。債權轉讓系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雙方行為,只要雙方系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該轉讓行為就合法有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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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讓與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遲延辦理專利權移交手續,未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轉讓的專利不是讓與人合法擁有的專利或者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并且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讓與人不履行合同,遲延提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沒有達到使該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的程度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人遭受損失的,承擔違約責任。那么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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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轉讓采礦權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所以合同肯定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轉讓方因為轉讓采礦權所取得的財產是必須要予以退回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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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專利轉讓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法定的方式承擔,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并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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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是指在沒有得到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的行為,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是指在沒有得到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的行為,什么是非法轉讓土地1、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非法手段獲得土地使用權或者在未批準轉讓的情況下,將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屬于犯罪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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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規定是: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對 有限責任公司 而言,《 公司法 》第72條第一款規定,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3、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只要是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東之間規定不能進行股權轉讓則另當別議,只要是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東之間規定不能進行股權轉讓則另當別議。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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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發明專利的有效期是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為10年。需要注意的是,當專利權遭到無效宣告或者因未繳納年費等費用時,專利權會提前終止,權利人行使專利權的時間會大大縮短。專利轉讓、專利授權許可、專利質押貸款、專利技術入股等方式,都是讓專利增值的良方。例如,在中國授權的專利不能拿到美國去行使,反之,在美國授權的專利在中國也不受保護。2019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首次躍居全球第一位。專利權的排他性,是指專利權人擁有禁止他人實施專利方案的權利。專利權的排他性在這些特定領域受到限制,并不意味著專利權人權利的喪失。那么我國專利法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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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武器裝備的完好程度直接關系到鄰隊戰斗力的強弱。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武器裝備規定,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行為。即明知自己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為,將會造成破壞部隊武器裝備管理秩序、削弱部隊戰斗力的危害結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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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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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3.讓與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哪些內容法律主觀: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有:當事人意思一致,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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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在進行公司股權轉讓時,必須注意以上法律問題,確保轉讓的合法性、程序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操作不當而產生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股權轉讓有哪些法律風險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突破二個的下限或五十個的上限,股份公司股東人數不得少于五個這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也應為公司存續的條件,股東轉讓股權不得導致股東人數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結果,公司股權轉讓必須注意以下法律問題:股權轉讓的合法性: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等。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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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合法性的角度出發,債權轉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并得到原債務人的同意或者根據合同條款允許無需同意。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債權轉讓協議,也可能因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而無效。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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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做出的股權轉讓承諾書是否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做出的股權轉讓承諾書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承諾書是有效的公司要遵守承諾書要求轉讓股權。股權變更所需資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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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債權在沒有違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約定等情形下是可以轉讓的,債權完全轉讓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在無債權債務關系,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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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客戶與被告簽訂電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權轉讓協議,多方談判成功簽署和解協議后被告拒絕履行和解協議,后期通過支付令方式處理,客戶春節前成功收回投資款?????? 這類型糾紛實踐中騙局特別多,擦亮眼睛??????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