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后生效的情形有哪些(債權轉讓平臺有哪些)

導讀:
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3.讓與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哪些內容法律主觀: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有:當事人意思一致,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哪些內容
法律主觀:
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有:當事人意思一致;合同依法成立等。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債權轉讓后生效都有哪些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的債權轉讓才有效:
1、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
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等等方面。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系。但債的種類、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等主要內容變更后,與原債不再具備同一性。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
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不作為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為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有效的條件
法律主觀:
關于債權轉讓的有效條件是:1.必須有有效債權的存在;2.轉讓的債權必須有可讓與性;3.讓與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權人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通過轉讓債權,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1.確定債權是否滿足可轉讓的條件。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2.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債權轉讓相關條件達成一致意見,并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債權轉讓合同。3.債權轉讓人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只有實際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書后,債權轉讓才對其發生效力。4.辦理相關的批準、登記等手續。有些債權轉讓行為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1.必須在保證期限內轉讓。貸款人將債權轉讓給他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完成,這是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時間條件。如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在轉讓債權,因保證人已經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就不可能代為清償借款債務。2.必須在原保證范圍內轉讓。因保證人只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所以,貸款人轉讓債權不能超出原保證債權。貸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證債權范圍轉讓債權,但保證人對超出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3.轉讓借貸債權中必須有主債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債權轉讓要生效有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要生效有以下條件:
1、根據債權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和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轉讓;
2、債權合法有效;
3、債權轉讓協議合法成立并生效;
4、債權轉讓須通知債務人。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的生效情形有什么呢
債權轉讓的生效情形: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根據債權性質、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可以進行轉讓;以及轉讓行為通知了債務人。
債權轉讓是指債的關系不失其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將其債權轉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現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債權轉讓的生效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二、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
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三、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四、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否以征得債務人的同意為要件,各國的立法有三種不同的規定:
1、自由主義,德國民法典是主張債權原則上可以自由轉讓,不以取得債務人同意或通知為必要要件;
2、通知主義,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
五、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
法律主觀:
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
1、轉讓的債權是合法有效的債權;
2、轉讓的債權不屬于不得轉讓的范圍;
3、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需達成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
4、需通知債務人,否則不對債務人產生效力;
5、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如何生效
法律分析:債權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分為兩種情形:
一、債權人轉讓債權。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即債權轉讓協議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是未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協議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二、債務人轉讓債務。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因此,債務轉讓協議需經債權人同意后才生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債權轉移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主觀:
債權轉讓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四)、必須有轉讓通知。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 債權人 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 定金 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債權轉讓合同生效要件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合同生效要件: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
3、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