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婆婆出錢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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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為你詳細介紹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以及你需要了解的相關法律,在進行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我們還需要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僅僅涉及到財產的劃分,還需要考慮到欠債的問題,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一些常見的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在選擇分割方式時,夫妻雙方應當充分溝通,考慮彼此的意愿和需求,并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綜上所述,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一個復雜而又敏感的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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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自己買的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后自己購買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具體的婚姻法和財產制度,這可能因國家和地區而有所不同,雖然在婚后買房,但是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且父母出資后指定房產歸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該房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該房屋不予分割,在這種情況下,婚后自己買的房子可能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存在特殊約定或法律規定將其排除在外,2、夫妻雙方婚后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于房產有約定,那么按照約定確定房產歸屬。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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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對個人存款歸屬進行了約定,簽訂了婚前協議或者婚后協議,明確規定這部分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這一約定就應該得到執行,具體來說,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經擁有了一筆個人存款,并且在婚后沒有與夫妻共同財產混合在一起,那么這筆存款可以被認定為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沒有特別約定,他們各自持有的婚后個人存款屬于各自的個人財產,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信托是老公姓名離婚后老婆可以分財產嗎根據《婚姻法》規定,有價證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只有資本證券具有較好的流通性,通常是營業信托中常見的信托財產。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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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并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后發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如果夫妻雙方有通過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與婚后財產一起,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等分割,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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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個人婚前財產婚后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嗎1、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產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2、有些能變為共同的:婚前存款的利息;婚前股票婚后的收益;婚前公司股份的分紅;婚前房產的房租;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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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眾所周知,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婚后所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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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我們口頭約定由謝X負責家庭全部財產的管理和開銷我隨后將婚前的10萬元存款轉賬到謝X賬戶名下,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018婚前財產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不屬于.1、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前單方面購買的房產屬于購買人個人財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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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非夫妻雙方有簽訂財產協議對該車輛的所有權進行了約定的,一般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因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法院只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房產中一方的份額,不能將共同財產均進行拍賣。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獎金,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歸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夫妻婚后買的車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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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貸款買的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原則上是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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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購房,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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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是離婚后才取得丙支付的專利使用費,但此筆費用是甲乙婚內可確定可的應得收益,婚后離婚后才取得,仍為甲乙的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在婚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有財產,②婚后雖未實際取得,但是已經可以確定應當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也為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為夫妻共有財產,①在婚后實際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為夫妻共有財產,1.知識產權的收益夫妻一方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在婚后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而當時未取得,所產生的收益,為夫妻共有財產。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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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婚前財產是指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前財產婚后8年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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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共同財產的,對于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需要共同承擔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另一方不用承擔,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是需要承擔債務的,對于婚后的個人債務,也就是婚后沒有用于家庭生產、生活、經營的債務,夫妻雙方離婚后,另一方不承擔。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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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沒離婚婆婆收回婚房算騙婚嗎一般不算的。騙婚,是指利用大年齡青年急于完婚的心理,騙取彩禮、借錢等手段然后逃之夭夭,進行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于以婚姻為誘耳的詐騙,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騙婚的處理現行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因不同形態的婚姻發生的糾紛規定了不同的處理制度,即無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脅迫婚姻的可撤銷制度、合法婚姻的離婚制度。基于騙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現行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框架內處理,只能通過離婚的途徑。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離婚的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經調解無效,才準予離婚。那么婚后沒離婚婆婆收回婚房算騙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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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婚后一方的借款,是因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的,或者另一方可以證明該借款是配偶的個人債務,則婚后一方借款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有明確的界限,其范圍和償還方式都有明確區別。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應以夫妻個人財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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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結婚時需要兩人雙向奔赴,離婚時需要個人謹慎對待!元甲律師對各類夫妻財產進行詳細整理,幫助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獲得房屋折價款、財物等最大權益。
??父母為自己婚后買房,建議全額出資(自己一定不要出錢),寫自己名字,才能保證房屋是自己個人的。 ??如果自己父母只能出首付,那就去公證處做個人贈與公證,把這筆首付贈與給你個人。 ??然后買的房屋,寫自己名字。這樣至少能保證首付部分所對應的房屋價值是個人的。 ??如果共同出資購房,房屋最好寫夫妻倆的名字,誰也轉不走。 ??對方父母出資購房,要保證不是附條件的贈與,保證不是借款。 ??如果你證明不了是贈與,現在推定是借款。
婚前購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 離婚時,配偶可要求給予房屋折價補償, 具體補償金額與共同還貸數額、房屋增值等因素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