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婚后財產如何分割_怎么對夫妻婚前財產進行分割

導讀: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并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后發(fā)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如果夫妻雙方有通過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與婚后財產一起,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等分割,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并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后發(fā)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婚前財產公證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序如下,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和付款發(fā)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zhí)顚懝C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guī)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雙方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內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做了婚內約定的,以雙方意思表示為準。無法協議分割的,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一般不分割,因為婚前財產依法歸一方個人所有;如果夫妻雙方有通過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與婚后財產一起,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等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