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裁定下達后可逆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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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強制清算是指公司因違法行為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而進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法院宣布破產而進行的清算。那么債務清算怎么申請以及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強制清算呢?債務清算怎么申請1、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法院在裁定啟動清算程序后成立清算組之前,首先指令公司或股東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對于清算結束前發現的遺漏債權,可予一并納入清算。那么債務清算怎么申請以及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強制清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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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不能全額清償,債權人主張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我國《公司法》第188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因此,若全體債權人一致確認債務清償方案且不損害其他利害關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組的申請裁定予以認可,這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那么公司進行債務清算時怎么保護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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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有哪些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五、注銷登記。那么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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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外破產清算債權人財產范圍包括哪些呢?債務人財產包括以下兩大類:1、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所取得的財產。在破產案件受理時的債務人財產也存在產生收益的可能,這部分財產應屬于債務人財產。在這一時段內取得的財產,既包括實物財產也包括財產權利。⑤繼續營業的收益在破產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準許債務人繼續其營業,這時因企業繼續經營所獲收益屬于債務人財產。④、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⑦、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法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的債權。那么破產清算債務人財產范圍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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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破產清算時員工的工資這些是必須要優先償還的,公司破產雖然公司做不成了但是該賠償的都必須賠償,要是欠錢過多的那么也會被拍賣然后用來償還債務,公司破產一般不是由股東自己出資填補空洞的。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那么公司破產債務清算企業的欠款怎么歸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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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否則,就違背了《公司法》有關清算程序的法律規定。綜上所述,公司債務清償與公司清算不能作為同一程序進行合并審理。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后,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那么公司債務清償程序和清算程序能否合并審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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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六、清償債務清算組編制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組根據方案的要求以現金或者實物償還破產企業的債務。那么公司倒閉債權債務清算的步驟是怎樣的以及相關法律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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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四條“清算組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兩次討論未獲通過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規定,只要沒有經過兩次債權人會議,法院就不能直接裁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即使是債權人缺席不參會,法院也要做到形式完備、程序到位。第二種意見認為,不再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也就是說,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盡管清算組提交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未獲通過,但債權人會議已經形成新的決議,即不再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二)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表決最多只能召開兩次債權人會議。那么分配方案未經兩次債權人會議法院能否徑行裁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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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2p網貸公司破產清算司法流程是什么一、開始程序破產程序因當事人申請而開始,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提出破產申請。宣告破產前,必須對破產案件進行審理。破產裁定書必須記明宣告破產的具體時間,確定呈報債權時間,確定調查債權和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參加調查的主要人員是破產管理人,另外還有破產人和已經報明債權的破產債權人。結束破產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強制和解與破產終止。許可裁定確定后,即終結破產程序。破產債權人有權提出異議。那么p2p網貸公司破產清算司法流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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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普通債務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組織清算機構依法進行的清算。普通債務清算一般適用于自愿解散的情況,往往是針對那些資產能夠抵償債務,并且公司機關能夠自行組織清算工作的公司而采取的清算形式。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宣告進入破產還債程序的,原清算程序終止,轉為破產清算程序。我國《公司法》對特別清算程序未作特別規定,僅適用普通清算程序。遇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按破產清算程序處理。那么普通債務清算與特別債務清算的差異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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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那么法院執行通知書下達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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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保護原則和民事權利處分原則,除了債權人同意和經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程序,任何人無權全部或者部分剝奪債權人對債權的受償權。對此,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由于特別清算的清算組是由法院指定成立的,而破產清算的清算組也是由法院指定成立,因此,如果特別清算的清算組成員稱職,在破產清算中應當予以保留。另外,可以根據破產清算的需要,更換和增加清算組成員。那么特別清算轉為破產債務清算的程序問題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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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支付員工賠付。那么企業破產債權債務清算不夠清償債務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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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債務轉為資本時,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為將債務轉為股本;對其他企業而言,是將債務轉為實收資本。那么法律規定債務重組清算期限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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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清算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所承擔的債權在一定時間進行的清算管理事務活動。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清算管理所提供的方案需包括要求另一方返還不當利益及造成的額外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那么債權清算什么意思以及債權清算管理的幾個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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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隊的力量】個人、支付能力弱、執行遙遙無期,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大多數執行律師的選擇是執行立案,然后被動等待執行法官出終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訴委托人說自己盡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的律師們,是會盡全力去爭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執行線索,然后是多次和執行法官溝通調查取證事宜,最后趕赴現場持令調取相關證據,這樣客戶拿到的勝訴判決才有可能真正變現??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借錢不還報警了警察會怎么處理? 1、欠錢不還的報警警察會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受理的,畢竟這是屬于民事方面的糾紛,并不會屬于刑事犯罪。只是說如果已經獲得生效判決,在申請執行階段存在著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處理。 2、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警方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3、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么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 4、當事人報警的,警察一般只會做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交通事故拒不賠償后果: 交通事故全責拒不賠償的,可能會被起訴,起訴至法院后,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肇事人的財產用以賠償。 全責不賠錢首先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對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仍不還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由誰承擔 1、一般來說,案件的成本應由敗訴方承擔,但離婚案件擁有其特殊性質。對于離婚案件,很難說誰輸了官司。法院只根據雙方感情破裂的事實決定是否離婚。因此,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受理離婚案件的費用由法院決定。 2、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3、法律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立案庭經過審查后,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向原告發送《繳費通知書》。原告憑《繳費通知書》繳納訴訟費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