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通知書下達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怎么辦

導讀: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那么法院執行通知書下達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關于法院執行通知書下達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法院執行通知書下達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怎么辦
法院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時,會保留被執行人和其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須費用,所以沒有那么多錢付撫養費法院會按實際情況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二、保留當事人生活必需品的法律制度滯后,制約了執行的效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根據這兩條規定,在法律意義上,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與保留當事人生活必需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債權人的債權受法律保護,并通過法律途徑實現其債權,但是,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和生活必需品同樣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法院執行只能執行被執行人生活必需費用或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財產償還債務。換句話說,只能在被執行人具有生活必需費用或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財產時,債權人的債權才有可能得到實現,即使其財產處于抵押、查封、凍結狀態也是如此。然而,現行法律只提出了“應當保留生活必需品”的問題,但如何保留、怎樣保留生活必需品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在以下幾個方面界定不明:
一是生活必需品的界定不明,生活必需費用和生活必需品是人們生存的必要條件,對保留生活必需的費用,這個問題比較好掌握?可以按當地人平生活標準認定,至于保留生活必需品卻難以把握,什么是法律意義上的生活必需品,保留當事人生活必需品的原則,生活必需品包括的內容和范圍等,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
二是生活必需品能否用于抵押、能否作為訴訟保會的標的物進行查封、凍結、扣押能否作為擔保物等界定不明,
三是生活必需品用于抵押、查封、凍結、擔保后,法律責任界定不明。
四是保留生活必需品與保障實現債權發生沖突時,保留生活必需品能否享有優先權界定不明。
隨著時代的變化和發展,用于生活方面的必需品也越來越廣泛,不僅只局限于過去意義上的簡單衣、食、住、行、用等方面。衣、食兩方面暫且不說,就住、行、用三方面而言,家庭住房應多少面積為生活必需品、什么樣的交通工具為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用品應包括哪些、電視機、空調設備、洗衣機、冰箱、家用電腦等家用電器是否屬于生活必需品均沒有明確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困擾著法院執行工作,相應制約了執行效果。
三、撫養費用怎么確定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二、撫養費標準數額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盡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
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
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