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權認定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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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能否認定工傷一、案情簡介某公司職工王某駕駛一無牌摩托車在下班回家途中與迎面駛來的一輛小型面包車相撞后受傷。勞動部門認定王某之傷不屬于工傷。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其理由是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此案中,關鍵要看王某所受之傷是否屬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情況。本案中王某所受之傷同時受到以上兩部條例的調整,交警部門已經認定王某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負事故主要責任。那么職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能否認定工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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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履行工作職責中被人毆打致殘者須出具公安部門或法院的判決書。那么申請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提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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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工傷認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那么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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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履行工作職責中被人毆打致殘者須出具公安部門或法院的判決書。那么申請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提的材料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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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由于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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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八)近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第十四條規定的人員,提交受傷害職工委托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五)其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如:可讓申請人提供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工商注冊信息表(應有工商部門蓋章)、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住院(門診)病歷復印件、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包含事故經過、原因分析等,需參與調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工傷(亡)事故申報公示情況報告、工資發放憑證、受傷職工事故發生日工作證據(如考勤記錄、打卡記錄、排班表等)、證人證言等相關的客觀證據材料。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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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傷認定的前提是雙方屬于勞動關系,若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返聘的,也屬于勞務關系;若退休人員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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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應當自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起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其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行政不作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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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此規定,如果沒有進行責任認定,將無法分清本人是否屬于“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情形。如果法院判決認定是雙方負同等責任、或本人負次要責任,就屬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就可以持該生效判決書作為申報工傷的依據,到工傷認定部門申報工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那么工傷認定時效法律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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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申請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并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2、受傷害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職工受傷害后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4、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時間表及與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內容的相關材料(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以及其他有效證明(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如ldquo派工單rdquoldquo出差通知書rdquo或者ldquo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rdquo及其外出期間工作原因證明材料(4)因工外出期間屬于由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決書(5)屬于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線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6)屬于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需提交單位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7)屬于因公、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需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舊傷復發后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8)屬借用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單位對事故調查的材料并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9)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10)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11)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能夠證明情況的材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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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疫情時居家辦公遇害認定工傷家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6月18日,因為疫情居家辦公期間,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內被歹徒殺害。家屬認為,柴某在居家辦公時遭遇意外,應該被認定為工傷。法院認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慶資源局正在施行彈性工作制,允許工作人員居家辦公,故柴某居家辦公期間應當認定為因履行工作職責處于特定工作環境之中,若柴某由于處于居家辦公的工作環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傷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應認定為工傷。8月13日,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新作出認定,認定柴某為工傷。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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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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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提起工傷行政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的同時要按被告的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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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工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當《工傷保險條例》不再規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再支付相應工傷待遇”時,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可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的雙重賠償。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應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同等對待。那么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工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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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是否應復議前置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是否應復議前置工傷保險條例第55條規定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一種觀點認為工傷認定案件應當先復議。該電話答復已經明確對工傷認定案件不服提起訴訟必須復議前置。所以本地勞動部門在工傷認定決定書后的權利告知其表述是錯誤的應予以糾正。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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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私下調解時男方只同意每月給撫養費3500元,女方委托律師參與訴訟后,最終法院判決認定男方每月需給撫養費6000元,且判決男方支付分居期間撫養費10萬多元,幫助女方和孩子爭取到最大化利益,再次感受到律師這份職業的價值。
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法院雖認定婚內父母出資是贈予雙方的,但在考慮出資的情況下,判決我方占近70%的折價款,也是支持了我們的訴求
雙方私下調解時男方只同意每月給撫養費3500元,女方委托律師參與訴訟后,最終法院判決認定男方每月需給撫養費6000元,且判決男方支付分居期間撫養費10萬多元,幫助女方和孩子爭取到最大化利益,再次感受到律師這份職業的價值。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