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疫情時居家辦公遇害認定工傷

導讀:
職工疫情時居家辦公遇害認定工傷家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6月18日,因為疫情居家辦公期間,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內被歹徒殺害。家屬認為,柴某在居家辦公時遭遇意外,應該被認定為工傷。法院認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慶資源局正在施行彈性工作制,允許工作人員居家辦公,故柴某居家辦公期間應當認定為因履行工作職責處于特定工作環境之中,若柴某由于處于居家辦公的工作環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傷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應認定為工傷。8月13日,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新作出認定,認定柴某為工傷。
職工疫情時居家辦公遇害認定工傷
家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撤銷原認定,當地人社部門重新認定。
8月16日,記者了解到,當地人社局已重新作出認定,認定柴某為工傷。此前報道,柴某34歲,是東北林業大學碩士研究生,2013年人才引進到大慶市規劃局(現大慶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6月18日,因為疫情居家辦公期間,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內被歹徒殺害。這名歹徒是在同一小區開早餐店的靳某琦。
6月16日,靳某琦在小區內行兇造成兩死一傷后潛逃。6月18日,潛逃的靳某琦又返回小區將柴某殺害,并在當晚躲避公安機關抓捕時墜樓身亡。
家屬整理柴某遺物時發現,6月18日上午柴某一直在處理工作事務,在11時21分后還上報了一份周工作總結。
家屬認為,柴某在居家辦公時遭遇意外,應該被認定為工傷。
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向大慶人社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但2020年9月2日,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柴某家屬對該決定不服,向黑龍江省人社廳申請復議。2020年12月21日,省人社廳也維持大慶人社局作出的決定。
家屬不服,2022年12月31日,柴某的父親將黑龍江人社廳和大慶市人社局告上法庭,同時將柴某生前所在單位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列為第三人,請求重新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2021年7月7日,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慶資源局正在施行彈性工作制,允許工作人員居家辦公,故柴某居家辦公期間應當認定為因履行工作職責處于特定工作環境之中,若柴某由于處于居家辦公的工作環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傷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應認定為工傷。
法院認為,二被告作出的行政行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撤銷原認定,并判令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8月13日,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新作出認定,認定柴某為工傷。
柴某家屬表示,柴某無端遇害一年多來,家人承受巨大痛苦,失去親人太疼了。
陰歷七月十五快到了,他們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柴某,讓她安息。
家屬感謝這一年多來所有好心人的幫助,包括親戚朋友、柴某的同學。還有很多不知名的好人,家屬才有堅定的信念為柴某討公道。他們本想去南京感謝無償援助的徐律師,但因為疫情暫不能成行。家屬說,此時激動、感恩,這一年多太累,可以歇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