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試用期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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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一、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1、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禁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如果該競業禁止協議未約定補償數額或者給付標準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此事項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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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 違反公序良俗:如果離婚協議的內容違反了公序良俗,例如包含不合理的、過分壓迫的條款,或者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該協議可能被認定為無效,5. 違反法律規定:如果離婚協議的內容或形式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例如未經公證,或者涉及不可分割的財產,該協議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以上五種情況是離婚協議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一般情形,具體情況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法律規定而異,離婚協議無效的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中的五種無效約定如下:處分他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這些財產的歸屬,但不能處分其他人的財產。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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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條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那么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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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鑒于沒有法定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掛靠、聯營、內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發包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此做了禁止性的規定;(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合同條款的約定關系到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制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避免出現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那么工程建設中幾種合同無效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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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讓無效的情形1、債權轉讓無效的三種情形。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轉讓除外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在這里法律只規定了債權轉讓債權人的通知義務并沒有規定必須要征得債權轉讓債務人的同意。債權轉讓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那么債務轉讓無效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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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怎么規定擔保合同經常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而存在,既然這也屬于合同的一種,那么其肯定也就存在無效的情況。第二種是擔保合同形式不當而無效。第三種是擔保合同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定。第四種用欺詐手段簽訂的合同無效。第五種情況是超過了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未能及時的行使權利。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民法典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擔保期間,性質屬于除斥期間,不發生任何中止、中斷或延長,只要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屆滿,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實體權利歸于消滅,因而出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風險。那么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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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違約金條款并不是結算和清算條款,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意思是有關報酬、費用等方面如何計算的問題。同時,違約金條款也不是爭議解決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等。無效合同中關于違約金條款,是先有約定,違反約定才會適用本條款追究違約責任,現在“約定”無效了,不存在違約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適用本條款。無效合同自始無效,違約條款在無效合同中也自始無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無效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賠償責任。那么合同無效后約定的違約條款是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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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條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二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自然人借款的過程中,往往因為很多原因導致欠款協議無效。欠款協議作廢之后會導致借款人的經濟損失,也容易導致借款雙方的矛盾加深。那么欠款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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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仲裁協議中要明確約定仲裁事項和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這是仲裁法對仲裁協議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協議中沒有對此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該仲裁協議則具有瑕疵。對于有瑕疵的仲裁協議,法律規定是可以補救的,即雙方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那么勞動仲裁條款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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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婚內財產協議中三種限制效力的約定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的約定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責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閮蓉敭a協議中關于不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的約定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的約定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那么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問題,婚內財產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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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為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日后歸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為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日后歸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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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民向銀行借款,必須按規定簽訂書面銀行借款合同,銀行將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與此同時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銀行貸款合同可能無效,那么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呢?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銀行借貸糾紛有哪些1、貸款方審查制度不嚴。在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一些企業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導致企業嚴重虧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貸款。那么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以及銀行借貸糾紛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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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秦某提出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是夫妻雙方正當行使權利無需征得他人同意。離婚中分割財產不是有償轉讓不屬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形。對于李某表示愿意購買秦某的股份秦某不同意就股權價格進行協商堅持持有公司股份。法院審理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法以及網絡公司章程均明確規定股份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時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故判決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確認張某與秦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女方分得網絡公司15股份的約定無效。這是公司法的規定但同樣適用于離婚所涉股權轉讓違反該規定的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效的。那么協議離婚約定分得丈夫的公司股份怎么會無效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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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現實中也存在一些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本文介紹一下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司法實踐中,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一般也無效,這是確認擔保合同無效的一般原則。但應當明確的是,國內擔保合同作出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涉外擔保合同則有效。當事人惡意串通簽訂的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擔保合同,應為無效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損害國家利益的擔保合同,應為無效合同。那么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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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以金錢為標的,故返還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還和事實上的不能返還之情形。因此,針對無效借貸合同而言,如果無效借貸合同尚未履行,則不得履行。在民間借貸合同中如何適用追繳財產的責任方式,我們認為,應注意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收繳。那么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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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施工人是最慘的,活兒全是咱們干,錢全是咱們店,款還不一定能結算。但是啊,我們有三項保護自己的權益,你是一定要知道的。首先,不管最后合同是不是掛靠,是不是無效,只要工程驗收合格,就可以主張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第二,很多時候我們可以提起代位訴訟權,第三,可以追加發包人、轉包人和違法分包人為第三人,查明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根據實際情況讓其承擔責任。如果你還有更多拿不到工程款的問題,可以在5月10日下午5點來我直播間一對一教您拿回工程款的方法。
當案件轉入刑事流程,作為家屬要盡可能地為肇事方爭取刑事撤案或 #不起訴 。 案件移送檢察院后,交通肇事罪如何能爭取到不起訴決定呢?先看案例: 案情:潘某駕駛貨車與被害人楊某發生碰撞,致使楊某顱腦受傷,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認定潘某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楊某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后潘某被公安機關傳喚歸案,并將本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有利情節:①事故發生后,潘某在事故現場報警并等待交警處置。②潘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議,并全部履行,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結果:檢察機關認為潘某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決定對潘某甲不起訴。 李律有話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犯罪中想爭取不起訴,主要考慮以下情節:①犯罪嫌疑人積極認罪、悔罪; ②積極賠償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損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諒解; ③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沒有逃逸,在案發現場積極撥打120急救電話,盡力挽救被害人生命,積極撥打122或110報警,等待警察處理。 ④其他可作考慮的情節(如:犯罪前科、接受安全駕駛等法治教育、從事社區公益服務、交通志愿服務12:07 南京李軒律師 關注 等待交警處置。②潘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議,并全部履行,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結果:檢察機關認為潘某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決定對潘某甲不起訴。 李律有話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犯罪中想爭取不起訴,主要考慮以下情節:①犯罪嫌疑人積極認罪、悔罪; ②積極賠償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損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諒解; ③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沒有逃逸,在案發現場積極撥打120急救電話,盡力挽救被害人生命,積極撥打122或110報警,等待警察處理。 ④其他可作考慮的情節(如:犯罪前科、接受安全駕駛等法治教育、從事社區公益服務、交通志愿服務等) 但需注意:存在以下情形的一般不作不起訴處理: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②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③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并確因安全裝置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④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車輛而駕駛的;⑤嚴重超載駕駛的; ⑥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⑦交通肇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