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禍,人員受傷,因此丟掉了承包的工地項目,這個保險公司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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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地欠材料款不給怎么解決1、法律主觀:工地欠別人材料款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由法院判決債務人還款,5、法律主觀:工地拖欠工程款不給承包人應當發出催告,合理期限內未支付的可以通過收集相關證據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就該工程拍賣價款受償,或者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就該工程折價款受償,法律主觀:工地欠別人材料款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由法院判決債務人還款。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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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工程轉包發生工傷應當通過雇傭人身傷害賠償程序來處理,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建筑工地沒有合同,工傷可以找總公司賠償嗎1、勞務分包中發生工傷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承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3、如果工傷職工在分包單位工作期間發生了工傷,但是分包單位找不到或者無法承擔工傷賠償責任,那么工傷職工可以向總包單位進行工傷賠償申請,分包后工人受傷誰負責1、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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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總承包商是否需要去工地是由工程總承包商自己所決定的,如果工程總承包商想要了解工程的具體施工進展,可以到工地上進行查看,但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工程承包出去后,并不是完全不需要操心的,還是比較建議承包商定期去工地檢查工程進度等的。那么工程總承包商需要去工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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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過以上建議,雙方可以更好地預防和解決中途退場工程款結算糾紛,并維護合作關系的穩定與健康發展,這類案件通常涉及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如建筑商、業主、設計師和承包商等,因此解決這類糾紛需要全面考慮各種因素,并采取正確的合作策略來避免合作風險與爭議的發生,如果沒有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則可以根據實際工地的使用情況和施工進度等因素,協商確定退場費的賠償方式,中途退場工程款結算糾紛案例故事的開始,是一家建筑公司接到了一份工程項目,與業主簽訂了合同并開始了工作。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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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在承包人對已完工工程質量合格承擔初步的舉證責任,并且在以下情況中承包人可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之規定主張工程價款:一是發包人同意支付工程價款,結算工程款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因此即便工程未竣工驗收,在發包人同意支付已完部分工程款(包括發承包雙方就已完工程部分完成結算)的情況下,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當然,之所以在竣工驗收后承包人才能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主要是因為在工程尚未完工時工程質量是否合格則無法判斷,同時承包人最后實際施工的工程量也將無法確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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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存在工程設計變更,極有可能導致價款發生變化,項目部應在變更確定后14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并要求對方簽收。發包人應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蓋公章的變更通知,且項目經理須及時向發包方索要加蓋公章的《人員變動通知書》??⒐を炇蘸细窈髴皶r提交結算報告書,由發包人代表簽收,若28天內不予答復則發包人構成違約。雙方達成一致后,若發包人未按約定付清除質量保證金以外的所有款項,則承包人無交付義務。分包情況須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可將全部工程轉包,且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分包單位不可將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那么在工地上承包打混泥土怎么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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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承包方是甲方還是乙方法律分析:承包商是乙方,乙方是施工單位,即承包方,簡單來說`發包方就甲方,承包方就叫乙方,乙方是施工單位,即承包方,簡單來說`發包方就甲方,承包方就叫乙方,承包方是甲方還是乙方1、包方指承包項目的乙方,承包土地誰是甲方誰是乙方1、一般情況下,發包方就是甲方,承包方就是乙方,不過也可以顛倒過來,具體看合同約定,法律分析:甲方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出錢并監督施工,對項目工地擁有產權,乙方指的就是施工方,承攬項目并負責施工。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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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包人違約如何處理法律分析: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法律分析:根據建設部發布的《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發包人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的約定期限內予以答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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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在生活中十分常見,在建筑工地上施工,為了保障施工雙方的權利,建筑公司會與施工方簽訂一個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有很多條文是需要有法律效益的,隨著這類糾紛的種類在不斷變化,北京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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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進行工程承包施工之前,一般都需要簽訂工地安全合同,工地安全合同其實就是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在進行工程建設時,工程施工安全是最重要的,那么,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合同如何寫?下面就跟著大律網專業律師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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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包建筑工程是否要投資是由承包人自行決定的,如果承包人認為該項目賺錢并且對方也同意投資,則承包人是可以和對方簽訂合同進行投資的。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報廢、機械設備破壞、安全設備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最后通過調查之后對發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罰。城堡建筑工程的資質是需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查和考核確定的。那么承包建筑工程要投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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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墊資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簽訂后,不要求發包方先支付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資金先進場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階段或者全部工程完工后,再由發包方支付工程款的行為。軟墊是指在約定的計劃進度形象節點內,由承包人以自有的材料、設備和勞務完成建設工程,在約定的節點后發包方才按工程進度正常支付工程款。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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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賠償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的賠償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為:死亡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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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人在工地受傷怎么賠償1、在建筑工地干活受傷的賠償方式:如果屬于工傷的,可以賠償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工人在工地受傷怎樣索賠1、法律分析:工地上工人受傷由雇主、工程的發包方或者承包方負責,工人在工作時間在工地意外受傷屬于工傷認定范圍,工傷賠償無過錯原則,無論單位有沒有過錯都要 ...,3、工地上工人受傷由雇主、工程的發包方或者承包方負責,工人在工作時間在工地意外受傷屬于工傷認定范圍,工傷賠償無過錯原則,無論單位有沒有過錯都要依法賠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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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工程實踐中,時常會出現建設單位已經進行施工,但是發包人卻以各種理由拒付工程款,或進度款,那么在該情形下,承包人是否能停工呢?停工期間所造成的損失,又由誰承擔?下面以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揭示同類案件的裁判規則。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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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成功和解案件!當事人在建筑工地摔傷,元甲律所僅用1個月幫助當事人與公司談和解,獲得賠償款26萬元,解決了傷者的后顧之憂!
北京天用律所為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老師強勢坐鎮,各位精英律師思慮周全、準備充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戰!展示出專業風范,給予了當事人極大信心!
在工地干工程過程中,自己突發疾病而亡,雇主有賠償責任嗎?本案一審和二審法院駁回了逝者家屬的賠償請求,案涉細節需要專業律師處理,才能獲得專業的結果。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拖欠起訴材料: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