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線一側貼著墻,不符合建筑規范,是否可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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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 總 則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5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4 細部 detail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飾物。那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規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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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必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該協議應該是平等協商的,而且應當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否則,該轉讓行為屬無效行為或可撤銷行為。對于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轉讓合同應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否則轉讓行為無效。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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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次專項檢查內容包括在建工程項目實行勞務分包的分部分項、勞務合同簽訂情況、工程項目中勞務分包企業的數量和資質情況、施工現場用工管理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分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現象。市清欠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檢查收到實效,本次檢查情況將下發專項檢查通報,對違法分包的企業予以處罰;對發現問題整改不力的企業及負責人將按照相關管理辦法予以扣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將對其市場準入和招投標資格進行限制;同時將以專項檢查為契機,積極探索規范建筑工程勞務分包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促進建筑勞務分包企業健康發展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那么濟源市規范建筑工程勞務分包市場管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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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對于地下停車庫來說,如果是沒有計入地面建筑公攤地下停車庫存,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區項目,地下(半地下)停車場、車庫按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分別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讓金,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出售、出租和改變使用用途。經依法批準對外出售、出租的,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后,可以出售。因此,在開發建設單位交納地下停車庫土地出讓金后,有權決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關部門無權干涉。那么車位只租不賣是否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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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北侖區建設局一直以來致力于規范北侖區建筑業行業招投標行為,努力營造公正、公平的招投標環境,先后實施了評標專家隨即機選、評標專家語音通知系統、電子輔助評標、招標結果后評估等制度,使該區建筑項目招投標更加科學規范,并逐步進入了后評估時代,招標結果后評估是由區建設局委托專門的評估委員會對已經完成招標的項目進行評估,評判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和評標委員會的行為和結果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對其提出評估意見和評估結論,而招投標后評估制度的實施將進一步約束評標專家的行為,今后,隨意打分、打人情分等不法行為將可能被通報,不合格的評標專家將被取消資格,違法的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北侖區建設局將根據情況將評估結果通報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還要將評估結論記入到評標專家個人管理檔案和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檔案中,作為對評標專家和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依據,北侖區建筑項目招投標進入后評估時代工程項目招投標,是選擇合適施工、監理等建設單位,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和階段,希望各評標專家珍惜“專家”榮譽,加強學習,增強責任心,嚴于律己,更加客觀公正地評標,保證招標結果的公平、公正,促進北侖區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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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調查未登記建筑的建筑時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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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那么買賣違章建筑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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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施工是否具備勞務關系應是具體簽訂的合同而定。勞務關系是指提供勞務的一方為需要的一方以勞動形式提供勞動活動,而需要方支付約定的報酬的社會關系。勞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規范和調整,建立和存在勞務關系的當事人之間是否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而勞務關系中,不存在一方當事人是另一方當事人的職工這種隸屬關系。那么建筑工程施工是否具備勞務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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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機械制造業的一些特殊場合,如反應堆壓力容器、海洋平臺、巨型運油船、大噸位水壓機機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應用,解決了鋼結構所難于解決的技術問題。規格及焊條類型應符合鋼筋工程的設計施工規范,有材質及產品合格證書和物理性能檢驗,對于進口鋼材需增加化學性能檢定,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本論文結合西安市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建筑工程文件資料管理計算機化的要求,對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管理系統進行了全面的研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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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濟的高速發展,高層建筑不斷林立,但承攬工程的承包人多為個體包工頭,為了規范建設工程市場,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物產品質量,法律要求建設工程的承包人應當取得法定資質。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資質建完樓怎樣維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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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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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新高法經〔1992〕第77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建筑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你院受理的新疆喀什市第二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訴新疆南疆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結算糾紛一案,系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糾紛。根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承包單位可將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給其他分包單位”,分包合同屬于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種形式。因此,總分包單位因分包合同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是否受理建筑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問題的復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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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必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該協議應該是平等協商的,而且應當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否則,該轉讓行為屬無效行為或可撤銷行為。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合同轉讓人應征得對方同意并盡通知義務。對于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轉讓合同應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否則轉讓行為無效。那么建筑合同是否可以轉讓2021。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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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步,按是否存在違章建筑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為標準分類分流。若不存在這一情形,則一般是只違反建設規劃的,則交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若存在這一情形的,則由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理。(三)補辦手續階段對依法應當直接補辦手續或經過處罰后要求補辦手續的,由違章建筑的當事人到相關行政部門補辦手續。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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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期未滿車位被賣了怎么維權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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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遇到欠錢不還,不管你怎樣去催,對方就是油鹽不進,一直拖著不還。那么直接不用對他客氣,去法院起訴就好! 借錢必須要寫借條,金額太小或人品信得過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場可以有,必要時可以起到見證人的作用,若發生還款糾紛時可以作證人,幫助債權人維權。 借條必須按照標準借條寫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額(大小寫),借款周期,還款時間,月利率,逾期未還月利率約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對方逾期不還錢,還可以按照借條上的約定計算利息,減少債權人的損失。 借條是有效的書面證據,建議一式兩份,雙方不能篡改。 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也都不愿意走訴訟程序,還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能用溫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沒有欠條,又沒有其他證據,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證: 1、短信/聊天記錄等——證實借款事實 2、錄音錄像 3、證人證言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應該承擔還款責任。
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由誰承擔 1、一般來說,案件的成本應由敗訴方承擔,但離婚案件擁有其特殊性質。對于離婚案件,很難說誰輸了官司。法院只根據雙方感情破裂的事實決定是否離婚。因此,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受理離婚案件的費用由法院決定。 2、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3、法律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立案庭經過審查后,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向原告發送《繳費通知書》。原告憑《繳費通知書》繳納訴訟費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
工程偷工減料如何處罰? 1、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3、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4、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