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宅基地的土地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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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祖產宅基地有土地證城市子女能繼承嗎宅基地是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所以宅基地是不能被繼承的,如果戶籍已經遷出農村的,還可以對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那么祖產宅基地有土地證城市子女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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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在土地儲備征地拆遷中,地方政府的土地儲備機構根本就沒有具體的可以建設的項目,因此也不存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就不可能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但是由于政府的干預,地方拆遷管理部門就直接把拆遷許可證頒發給了土地儲備中心,或者是土地儲備機構繞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通常采取強制拆遷手段來獲取土地。那么土地儲備制度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違反現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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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糾紛打官司請律師需要多少錢法律分析: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需說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 政府指導價 》并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商收費,或者算入一審、二審收費中,相當于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對于宅基地相關的法律事務,律師費用可能會根據以下因素進行計算:1. 服務類型:律師可能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例如法律咨詢、合同起草、文件審查、代理訴訟等。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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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但是需要擔保公司在中間作為擔保人。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權利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不移轉土地占有而將土地作為債權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對土地依法進行處分,并以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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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并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同時合同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而且在內容上也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那么土地性質改變是否影響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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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如果回遷安置房已經辦理了產權登記,并且領取了房產證,那么它就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如果您的拆遷安置房拿到了房產證,政策并沒有說不能進行交易,或者說限制交易的期間屆滿,此類拆遷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買賣并沒有什么實質的區別,因此有房產證的安置房是可以進入市場流通進行買賣的,回遷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安置給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綜上所述,回遷安置房能不能買賣,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在購買或出售回遷安置房時,要先明確該安置房屋的性質、來源、權屬、政策等情況,簽訂有效合法的買賣合同,并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回遷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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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是一種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合同行為,即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基于合意的基礎上的不動產的移轉。由此來看,城市房屋拆遷似乎成為一種私人之間的民事行為。所以,被拆遷人雖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卻是在使用國有的土地。由此,房屋拆遷實際上變成了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的改變,即從原來的被拆遷人變更為拆遷人。這也就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在拆遷之前必須向國家申請拆遷許可證的原因,所謂國家許可拆遷就是國家同意了將該塊土地的使用權人從被拆遷人變更為拆遷人。那么城市房屋拆遷的性質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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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村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那么小產權房的性質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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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注意事項在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 合同期限的協商: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協商確定合適的租賃期限,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內容,根據當事人的協商自由確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的租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年,城市土地的租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0年,一、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規定土地租賃合同的期限一般沒有固定的最長期限,具體的期限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商自由確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賃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過這些期限的土地租賃合同在法律上可能會存在問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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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顯然,征收土地與房屋拆遷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為,依法分別由負有相應職能的行政機關行使管理權。按照依法行政關于職權法定的原則和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職權和房屋拆遷的行政管理職權不能混淆;組織實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組織實施房屋拆遷的法律程序在具體操作中不能串用。那么國家征收土地與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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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那么民法典規定土地可以作為遺囑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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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商業用地轉變為居民住宅用地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規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和居民的居住需求,商業用地轉住宅用地最新政策商業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國家是如何規定的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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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閆先生須保證該房屋為大產權,并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事后,張先生得知該房屋根本沒有產權證,且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因閆先生拒絕退還訂金,他起訴要求解除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閆先生雙倍返還訂金兩萬元。開庭時,閆先生不同意退錢,辯稱他已告知張先生房屋是小產權。此外,簽合同后,他將房屋騰出,在外租房,張先生應賠償他這部分損失。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屋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進而不具有進行交易的資格。張先生與閆先生所簽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那么農村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屋不得參與買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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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那么民法典土地可以遺囑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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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那么民法典農村確權的土地可以遺囑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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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所 第二屆私董會“飛龍在天” 隆重開啟 踏上有儀式感的紅毯, 感受著熱烈的禮炮, 帶上精致的胸花, 蓋上門店專屬城市印章, 帶上精心挑選的好禮, 開啟美味的香檳, 與董事長共赴家宴, 今天的北京國貿, 洋溢著活力、喜氣、溫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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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