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署員工不愿意購買保險的協議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 ,月租為 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第四條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那么購買門面協議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據消息人士透露,九城公司今日要求所有參與《魔獸世界》運營人員補簽競業禁止協議,協議期為2年。陳曉薇最近發布的一封郵件指責網易采取私下挖取九城運營人才,但遭到九城員工的斷然拒絕。針對上述補簽競業禁止協議的說法,九城表示,上述說法不正確,競業禁止協議是所有員工入職時即簽定的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九城并沒有所謂的補充競業禁止協議一說。美國暴雪娛樂公司和網易公司昨日宣布,在中國大陸地區《魔獸世界》現有運營權協議到期后,將其獨家運營權授予網易旗下關聯公司,為期三年。那么傳九城魔獸運營員工補簽2年期競業禁止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簽訂保密協議是企業對自己的商業秘密進行保護的常用手段之一。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那么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結合該案淺談法律對這方面的規定及協議的效力和雙方違約責任的問題。另外一個概念是競業限制,對此在《勞動合同法》第23、24條中規定了競業限制的對象和范圍、期限與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因此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員工守則及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的義務。員工違反約定去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樣有利于平衡雙方的利益,可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不能簡單的定位為協議無效。那么員工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引發的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因此,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依法所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如果前述人員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則應按照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果用人單位與普通員工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因該條款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那么競業協議對普通員工有約束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要給予相應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同時,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那么員工簽競業協議后要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吳某以魯某離婚時隱瞞了其申購員工內部股的事實,該股份應屬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分割員工內部股處置價款。法院判決:婚內購買員工的股份為夫妻共同財產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涉及的15000股內部職工股系原、被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且無任何依據證明其屬于被告的個人財產,應當認定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原告吳某以離婚時該共同財產并未處理、現在被告已將該財產的處置價款據為已有為由請求分得相應的價款。那么婚內購買員工股份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那么公司與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是否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此外,在王女士未能舉證證明小張知道《婚前財產協議》的情況下,王女士與趙先生簽署的協議僅對他們夫妻雙方有效,并不能對不知情的小張產生對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協議排除法院對案涉房屋的查封,法院審理后認為,案涉房屋雖為王女士婚前購買,但產權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沒有變更登記,該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產權應歸王女士、趙先生共同共有,為避免以后出現財產爭議,兩人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無論房產證登記在誰名下,房屋所有權均歸王女士所有,與趙先生無關,王女士和丈夫趙先生簽署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王女士按揭購買的期房歸她個人所有,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具體到本案,趙先生欠款時,并沒有告知小張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小張對協議內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趙先生的份額,婚后,趙先生欠下債務,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要求解除對房屋的查封。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6年張先生離婚后與王女士開始了同居生活。這時,張先生的單位有一批集資房,出售給員工,因為價格便宜,張先生就買了一套。今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兩人協議離婚,王女士要求分割雙方共有的房屋??墒菑埾壬岢?,該房屋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并且已經給了兒子,王女士沒有權利要求分割。王女士則認為,購買該房屋的時候,自己出錢了,并且兩人結婚時應當是補辦結婚登記,理應分到一半的房產,張先生擅自將房屋贈與其子的行為應當無效。至于相關財產的性質問題,補辦結婚登記的,財產自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一般先同居后登記的,相關財產則仍為雙方各自婚前財產。那么同居期間購買房屋離婚后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那么購買第三方債權需要簽三方協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簽多久都可以,是根據工作需要簽的。不多最好是一年一簽或者兩年,這樣可以減少很多因辭職等一類事情引來的麻煩。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那么合同簽訂協議,隔幾天員工上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手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甲方(賣方):乙方(買方):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那么購買二手房附加協議合同模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并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那么購買房屋協議有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5、法律分析:夫妻離婚時,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另一方不是公司股東的,具體如何分割公司股權,可以依照下面規則進行:第一,協商分割,離婚協議書中公司股權怎樣處理法律主觀:離婚協議書中公司股權的處理方式:如果夫妻雙方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法院可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在離婚時夫妻共有的股份應當按雙方各得一半原則進行分割,并以此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橐鲫P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當事人為父親購買保險后,保險公司卻以借口拒絕理賠。天用律師以談判調解的方式解決了保險理賠難題,幫助當事人拿到12萬元保險費。一份和解協議,安慰了當事人的孝心;一面錦旗的到來,溫暖了大雪紛飛的北京!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