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本房屋租賃合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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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雙方簽訂的第二份合同價格并非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同時其目的是為了少交國家收取的相關稅費,該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案例:多年前黃某低價購進房屋一幢,2009年黃某將該房屋在中介所掛牌出售,周某看中了該房屋,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周某依約支付了購房款,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為了逃稅,在中介的組織下另行簽訂了一份價格為60萬的房屋買賣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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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房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具體體現為:各個地方的律師收費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律師費10000元起步,案件價值500萬元以上的按照3-5%收取律師費,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房產過戶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么樣的房產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律師收費的標準主要取決于案件的復雜程度、律師的資歷和經驗、所在地區的經濟水平等因素,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離婚房產問題涉及復雜的法律程序和情感糾葛,因此選擇一位專業、有經驗的律師至關重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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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遇到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解決糾紛,也就是說,如果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兩年內發生糾紛,雙方仍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其次,針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的某些特殊情況,訴訟時效也可能有所延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例如,在涉及損害賠償的糾紛中,如果損害發生后一方當事人不能知道或者不能及時知道,訴訟時效將會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此外,在訴訟時效屆滿前,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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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雙方當事人需認真了解合同內容,并充分考慮以下幾個注意事項:1. 合同條款要明確具體:合同條款應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買賣雙方的身份信息、交易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屋過戶手續辦理要求、違約責任等內容,其次,在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并支付約定的款項,2. 合同附加條款要合法合規:合同附加條款是針對具體情況的特殊約定,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并謹慎制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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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百五十條&ensp,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過了幾天陳先生去準備裝修的時候,發現房子忽然變成了一套花園稍小一點,已經裝修過的別墅,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撤銷陳先生與李女士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買賣法律關系,李女士返還陳先生支付的200萬元定金及利息。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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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簽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就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貸款申請時間、過戶申請時間和交房日期等內容進行進一步協商,并且確保將符合自己需求的相關約定都寫入了合同當中,買賣集體房屋發生糾紛了怎么辦買賣集體房屋發生糾紛應區別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1、一是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出賣人一人的,基于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賣人系房屋的完全權利人,其與出賣人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小產權房買賣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1、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處理,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小產權房屋買賣糾紛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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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寧店買賣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2014年1月26日發布)裁判要點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要求銷售者或者生產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賠償的,不論其購買時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房產糾紛雙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法律分析:1、合同訂立后,《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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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買賣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寫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范文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宅基地買賣協議書宅基地的轉讓合同協議首先可以寫轉讓雙方,即甲方和乙方的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并表示經過協商簽訂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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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條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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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與和解的選擇對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當事人可選擇通過訴訟或和解來解決爭議,(2)其他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規則,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1)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規則,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是通過法院審判來強制實現權益的過程,而和解則是雙方協商達成的一種解決方案,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法院如何確定,答:管轄條款具有獨立性,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中選擇受訴法院條款的效力,該條款本身的效力取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法律行為生效要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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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房屋贈與協議有效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是房產贈與人必須是出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實施贈與行為,這就要求房屋贈與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2、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什么情況下是無效贈與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效贈與的情形如下: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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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書范文買賣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一】 原告: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花園 幢 室,身份證號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本(一) 原告: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花園 幢 室,身份證號碼:,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書模板1 房屋買賣糾紛起訴狀 原告:薛,女,漢族,1977年月5日出生,住市區堡園號樓室,3、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書模板1 房屋買賣糾紛起訴狀 原告:薛,女,漢族,1977年月5日出生,住市區堡園號樓室。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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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賠償有什么標準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若買方違約,賣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繼續進行交易,當然也可以根據違約情況直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數額或按一定標準確定的違約金。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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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簽認購書但沒簽購房合同,如反悔不買要承擔違約金嗎1、法律分析:簽了房屋認購書最終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應賠付定金雙倍,認購書簽了,合同沒簽,可以退款嗎1、買房子簽了認購協議書,交了定金,沒有簽購房合同,我認為這樣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預訂,你已經說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會退的,所以說在買房的時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簽購房合同,再交定金,請問購房交了定金,簽了認購書,但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嗎...因此,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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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給予經濟賠償,也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給予經濟賠償,也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5、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給予經濟賠償,也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房屋買賣賣方違約,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法律主觀:一方不履行 房屋買賣合同 ,可以要求其 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賣方構成根本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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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